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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简 报第11期

来源: 时间:2018-01-31

  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咸宁市部署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月30日,市安委会召开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部署视频会。会上,市安监局总工程师雷跃宣读《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市公安、交通、工商、质监、城管等单位负责同志分别作出工作安排,市安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郑耀英就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强调。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点、禁放区域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无证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出租出借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未携带运输许可证的,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规定等情形进行集中打击整治。

  会议明确,乡(镇、办)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打击取缔辖区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行为;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联合有关部门对“三无”产品进行查处;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助公安部门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及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进入车站等违法行为;城管部门负责查处本辖区流动销售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会议强调,一是迅速传达会议精神,传导“打非治违”工作压力。要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最后一公里”,市安办会将次会议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评级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重点破除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履职不力、方法不当、能力不足、痕迹不全”等问题,要重点摒弃“检查不执法、执法不处罚、处罚不到位、到位不公开”的现象。三是认真抓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十大行业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安排,认真开展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市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郑耀英,市安监、公安、质监、工商、交通、城管等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有关部门、乡镇安办和派出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报送:省安委会、省安监局;市“四大家”领导;市委、市政府相关秘书长;各县(市、区)安委会,各专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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