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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04-20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也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的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清明节期间的生产安全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及本单位实际,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带队检查,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方案、有措施,有结果,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结合职责分工,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企业特点,聘请行业安全专家参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活动,深入督办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二、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祭祀扫墓活动场所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野外用火殃及企业的安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区和仓库、烟花爆竹生产厂区和储存仓库、石油和燃气库区等要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完善灭火器材和设施,完善防火隔离带,并加大对企业周边野外用火的检查监控力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公安、林业等部门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巡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安全。

二是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清明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各地特别是湘鄂赣交界地区要以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为重点,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各环节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杜绝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重大火灾事故。

三是加大对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力度。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较多,人员流动、物资流动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增大,要开展对交通运输设施和驾运资格的检查,严禁无安全保障的运输工具出行,严禁无相关驾运资格的人员驾驶运输工具;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确保运输安全。加强对危货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凡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必须停运。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执勤,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农用车非法载客的治理,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四是要加大对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人员控制、疏导措施。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景区抢险应急预案,加强对景区易滑坡、垮塌地段的检查,做好游客和车辆的疏导工作,严防拥挤踩踏、交通事故发生。

五是要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煤矿“双七条”、“1+4”工作法,非煤矿山“十条规定”,落实相应的制度,推进攻坚克难。要严格执行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的规定,落实调度员(值班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制度。

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各地、各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重点部位、重要时段、重要环节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措施,认真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这一主题,加大防火知识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要加强防火知识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掌握防火知识,尤其是森林防火知识。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要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负责制。要加强应急值守,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遇到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同时,要及时上报信息,不得迟报、瞒报。市安委会将派出三个督查组,赴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重点督查清明节前夕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及消防火灾、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相关人员及分组情况附后)。

 

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第一组:赤壁(42日)  通山(43日)

  长:沈    市安监局副局长

  员:彭国平  市安监局科长

联络员:彭国平  18986610921

     

第二组:咸安(42日)  嘉鱼(43日)

  长:雷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员:戴泽龙  市安监局科长

联络员:戴泽龙  18608682326

 

第三组:崇阳(42日)  通城(43日)

  长:王左涛 

  员:汪     市安监局科长

联络员:汪     1890724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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