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办关于开展8月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分线负责、分片包保”检查督查制度的通知》要求,8月下旬,市安办将组织专班开展安全生产月度督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重点
(一)对4月份以来市督查组反馈和现场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请各县(市、区)安办认真准备。
(二)对建设、工业(冶金)、民爆、校园专委会检查督查:落实上级要求情况、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推动行业(领域)落实“两函两书、一岗两卡”情况等。
(三)对安全生产领域“涉黑涉恶”情况进行了解。
二、工作要求
1.检查督查采取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2.检查督查过程中要落实痕迹管理要求,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对被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要下达现场检查记录或限期整改指令书,做到抓铁有痕、踏石有印。
3.检查督查完成后,要及时梳理检查情况,形成《督查情况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隐患,要及时向县(市、区)安委会和相关专委会下达《提示函》或《督办函》,形成问题隐患查改的闭环。
4.检查督查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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