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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01-07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依法治市三次会议精神,根据全市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应急管理,服务咸宁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法治咸宁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咸宁经济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制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始终坚持法治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摆在重要位置;法治文件先发、会议先开、事情先做。召开党委(组)会议2次,召开局务会议3次,学习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法治建设摆在与推进应急管理改革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局主要领导坚持亲自专题研究、部署任务、带队检查、督办落实。将法治建设列入全市“十四五”规划重点内容,纳入对县市区局和内设机构目标考核内容,高站位切实推动法治建设。二是夯实法治基础。根据省市司法部门要求,7月份已完成全局4执法主体和53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清理工作连续三次组织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参加省应急厅和省司法厅组织的执法资格换证取证工作,我局有执法资格人员均通过司法系统考试合格,可按要求统一换发省政府颁发的执法证;委托省厅对执法服装进行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争取在年底前完成配发工作;按照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通过招硕引博方式,引进2名法学专业研究生,全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充实法制审核力量,聘请法律顾问、本系统法律业务骨干参与规范性文件修订、清理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确保各项执法行为在法治轨道运行;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选调2名乡镇副科级干部充实到市执法支队,专职专责达6人,各县(市、区)均加大执法机构建设力度,新增编制人员23人,投资20余万元,建立询问室,落实监控、视频记录等装备设施,进一步强化执法保障。开展学法用法“网学网考”,按要求完成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参考率及合格率达到100%,积极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换证取证,累计完成全市近200名执法人员的换证取证,进一步提升一线干部的依法行政业务水平。三是完善法规制度。推动《湖北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在全市系统有效落实,制定实施方案和《市应急管理局“三项制度”工作指南》,加强业务指导和宣传教育培训,公示工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等内容,确保主体适格、对象适格、权限合法、程序规范;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和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计划网上制定、执法文书网上制作等,做到执法过程全过程、全信息记载,可回溯,可共享。出台《咸宁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刑衔接,确保“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咸宁有效实施;实施了《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理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今年我局未接到举报线索。

二、加强法制监督。一是健全监管执法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行分线分片包保机制,组织全市系统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及时通报计划执法情况。采取“全员执法、集中办案”模式,实施“双随机”和月度监督检查同步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和重点监督检查同步实施,包片综合监督、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方式相结合,实现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的全覆盖、无盲区。全域建立企业“两书”(告知书、承诺书)信用承诺责任制,推广“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与执法监督相结合,标准化等级越高,执法监督检查频率越低。依托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执法系统,推进执法文书电子化,每年至少参加省厅、咸宁市司法局开展的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两次以上,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规范,提升了执法办案水平。二是健全案件审理机制。以“三项制度”为规范,严把立案、案件审理、结案各个阶段和执法环节关口,确保主体、对象、权限合法,程序规范;完善以局主要领导牵头,办案机构、法制机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局案件审查委员会案件审核制度,把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等重大行政决策和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对证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的案件,撤销行政处罚,真正做到谨慎行使行政处罚权,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全市无一例行政处罚冤假错案发生。三是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充分运用《提示函》或《督办函》,加强监管执法痕迹管理,形成问题隐患查改的闭环。今年以来,共形成《反馈意见》42份,《提示函》8份,加强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力度。建立工作评级制度,市安办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乡镇、县级专委会的评级,结果在全市通报,纳入责任目标考核计分,被评为一般等次的单位,一次的由县约谈,两次的由市约谈,已有3个乡镇主要负责人被约谈,进一步压实了监管责任。

三、加强法制宣教。一是抓学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学习宣贯工作,将“一法一条例”学习宣贯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地、各单位党委(组)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业务培训和市县党校干部轮训学习内容;组织各方力量,积极推动学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全覆盖”。在咸宁日报设置学习宣贯专版专栏,聘请专家对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宣贯培训。特别是今年91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市级层面组建3宣传工作组,聘请专家分期分批到各县市区各级党政机关、执法部门,乡镇园区和相关企业开展宣讲,加强党政领导干部、执法监管人员、乡镇安全监管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在赤壁市开始试点,将“家庭式,小作坊”企业纳入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范围;组织各学校新学期开展“安全第一课”有效提升学生安全意识。二是抓宣传。加强普法品牌建设。打造竞赛主题普法品牌。各行业部门根据“一法一条例”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水利安全生产知识《水安将军》网络竞赛等以法律知识为主题的普法竞赛活动,推动社会各界学法、知法、用法、守法。2019年,我市发动近100万人次参加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总积分全国第三,全省第一;2020年和2021年选拔人员代表湖北省参加第二、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全国总决赛荣获全国团体第一。打造活动主题普法品牌。结合每年“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楚天行、《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发放“一法一条例”单行本7万多册,编印安全生产各类《明白卡》50万余份,宣传标语26000多条、宣传牌3500多块;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开展了广泛发动专题报道380余篇。推动宪法宣传、防灾应急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打造警示教育普法品牌。分行业、分领域全面开展大学习大警示大培训活动,将“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各类培训重要内容,以现场教学、专家授课、案卷评议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先后组织市、县各部门、乡镇(园区)、相关企业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426场,参与17129人次;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362场,参与17090人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156场,参与13056人次。三是抓运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组织执法机构开展法律咨询、送法上企等志愿者服务,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一法一条例”业务学习培训。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市、县、乡安全监管员培训,印发《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指南》,局主要领导亲自授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员培训,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市安办组织力量深入赤壁,嘉鱼等地已针对63家高风险企业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今年7月,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高新区应急管理分局在湖北福人药业开启了送法入企第一课。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把安全生产、防灾应急法规常识纳入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创建要求,组建社区应急队伍,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社区,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自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以来,我市共有17个社区被命名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22年计划创建立邦涂料、华润电力两个安全生产企业文化示范典型,努力构建全市“重视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不强。一是宣传深度不够。部分部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不清楚“一法一条例”的主要内容,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总体上仍较淡薄,缺乏风险辨识防范和避险逃生能力。二是法治思维欠缺。部分部门监管人员行政意识强烈,法治意识淡薄,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执法问题不够。三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一些企业中小微企业安全意识不高投入不足,基础薄弱、管理混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一法一条例”学习深度不够、贯彻力度不大,教育培训较少且流于形式,对生产安全隐患心存侥幸,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加。

(二)法治能力不足。一是业务能力不强。部分监管人员未经过系统培训和学习,就从事安全监管工作;二是执法力度不够部分监管人员不敢动真碰硬,畏首畏尾,执法失之于宽,使之与软,运用“一法一条例”少,用部令多,选择性执法;三是工作合力不足。执法横纵向联动不够,部门单打独斗现象时有发生,未形成监管合理,威慑不强。

(三)执法保障不够。一是机构改革进度慢。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慢,各乡镇(园区)执法权责边界未明确,部分地区、部门执法机构形同虚设、执法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安全管理人员多数身兼数职,严重影响安全监管质量;二是经费、装备缺乏。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属于公益宣传,但我们每年还要承担较高的宣传费用。部分乡镇、部门,执法经费预算和投入不足,未配备各项安全检查设备装备,执法人员服装还未配备,执法车辆配备不足,导致安全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五、下一步打算

步我们将借助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的东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特别是依法治市的相关工作要求,再提认识、再加压力、再上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学法、用法、普法、执法力度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手段,有计划地对安全监管干部进行轮训,提升业务能力;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进”活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重点宣传,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把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及常识融入到全民日常生产生活中,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的法治氛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监管执法,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三项制度”落实,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执法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出台的相应规章制度进行适当调整。突出新时代咸宁应急管理工作“一防两查三抓”(防事故,查责任、查隐患,自己抓、要人抓、教人抓)的工作格局,强化履行党政领导责任要抓“两分”(“分线负责、分片包保”),加强部门履职抓“两函”(提示函、督办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抓“两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园区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抓“两明、两统”(明确机构主管部门、项目监管部门,统一调配监管资源、统一组织联合执法),工作研判谋划事故预判防范抓“两评”(乡镇、县级专委会评级)等措施,巩固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制度创新助推应急事业改革发展。三是进一步强化执法保障。以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综合体制改革和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健全执法机构,扩充安全监管执法编制,充实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保障工作经费,配齐执法必要装备、车辆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强化基础建设。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1123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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