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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清单(2022年4月)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04-15
序号 | 行政处罚决 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 日期 |
1 | (咸)应急罚〔2022〕ZF-05号 | 武汉金瑞鑫石油有限公司咸安区马桥加油站安全设备使用类违法案 | 1.关闭安全报警设备,石油储罐的双层罐泄露仪关闭未使用;2.从业人员违规操作,三轮摩托车加油后直接启动离开。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 武汉金瑞鑫石油有限公司咸安区马桥加油站 | 罚款人民币2万元;责令加油站对加油员违规操作行为做出批评教育。 | 2022年4月 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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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10号(行政许可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