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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清单(2022年4月)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04-15


序号

行政处罚决

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

日期

1

(咸)应急2022ZF-05

武汉金瑞鑫石油有限公司咸安区马桥加油站安全设备使用类违法案

1.关闭安全报警设备,石油储罐的双层罐泄露仪关闭未使用;2.从业人员违规操作,三轮摩托车加油后直接启动离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武汉金瑞鑫石油有限公司咸安区马桥加油站

罚款人民币2万元;责令加油站对加油员违规操作行为做出批评教育。

20224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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