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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单位的公告(第8期)
来源: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11-29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鄂应急办〔2022〕6号)等文件规定,经考核,确定咸宁安宁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单位。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单位情况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单位情况
单位 | 法人 | 评审范围 |
咸宁安宁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有限公司 | 余家辉 | 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商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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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宁市贝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117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的公告(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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