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即将到期企业名单的公告(第一期)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9号),现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将于2026年第三季度到期但还未申报延期的1家企业名单进行公布(见附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应当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办理延期手续;对于未按规定申报延期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所列企业如存在变更或已注销等情况,请及时与市应急管理局联系。
联系人:朱婧 电话:0715-8126003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
附件1
2026年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到期未申报延期的1家企业名单(截至2026年5月19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证照编号 | 法定代表人 | 许可范围 | 发证时间 | 到期时间 |
咸安区 | ||||||
1 | 湖北天安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鄂咸危化使字【2023】000001 | 孟新安 | 环氧乙烷(31800吨/年)、环氧丙烷(875吨/年) | 2023.9.25 | 2026.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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