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安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 : 735214093/2018-0064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市安监局
名       称: 2017年市安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2日
有效性: 失效 发文日期: 2018-06-22
目录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结果
部门基础信息
摘 要
概 述
开展绩效评价的背景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经验教训和建议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二、有关建议
绩效评价报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部门概况
1.1.1 部门基本情况
1.1.2 部门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1.3 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1.2 项目绩效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1 绩效评价目的和原则
2.2 绩效评价框架
三、项目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3.1 投入
3.2 过程
3.3 产出
3.4 效果
3.5 评价结论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4.1 主要经验及做法
4.2 存在的问题
4.3 建议和改进举措
五、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结果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序号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 |
投入 | 目标设定(6分) | 1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设立绩效目标,且符合国家法规规定和总体发展规划、符合“三定”方案职责、符合中长期实施规划3分;基本符合2分;未设立相应绩效目标0分。 | 3 |
2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将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指标值予以体现,与单位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单位预算资金相匹配3分;设定绩效指标较清细、细化2分;未设定相应绩效指标0分。 | 3 | ||
预算配置(6分) | 3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2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控制在批复编制内、临时聘请人员控制在相关规定数量内2分;超过下达编制和规定数0分。 | 2 | |
4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2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本年度“三公”经费变动率低于0%2分;高于0%0分。 | 2 | ||
5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2 | 重点安排支出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安排的重点项目具有明显的社会和经济影响,属于党委和政府关心或社会关注的项目,且重点支出占项目支出比重达到30%2分;重点支出比重达到20%1分;低于20%0分。 | 2 | ||
过程 | 预算执行(17分) | 6 | 预算完成率 | 2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执行中人员经费(剔除人员增长因素、剔除政策性增资因素)控制在年度批复预算内、日常公用经费控制在年度预算内2分;预算执行中无政策因素、无经过批复调整预算,而突破预算0分。 | 2 |
7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预算执行中未发生预算调整2分;经过批准预算调整率高于3%、未经过批准预算调整率高于2%(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临时交办而产生调整除外)1分;未经过批准预算调整率超过3%0分。 | 1 | ||
8 | 支付进度率 | 2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整体预算支付进度与执行时间基本同步2分; 执行额与时间明显不同步0分。 | 2 | ||
9 | 结转结余率 | 2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资金总额/支出预算数*100%。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通过压缩支出等措施正常结余、项目经费属跨年工程正常结转2分;属于非正常结转0分。 | 2 | ||
10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2 | 结余结转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结余结转变动率属于合理范围2分;结余结转变动率属非合理范围0分。 | 2 | ||
11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3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控制率80%以内3分;控制率达到90%以内2分;控制率100%以上0分。 | 3 | ||
12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控制率达到80%2分;控制率达到90%1 分;突破预算额度0分。 | 2 | ||
13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政府采购执行率大于或等于100%2分;60%1分,小于60%0分。 | 2 | ||
预算管理(12分) | 14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3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办法,但欠完整1分;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0分。 | 3 | |
15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相关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手续完整、程序合法、相关支出与预算批复一致,且资金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问题5分;若发现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16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对年度预决算进行公示2分,未进行公示0分。 | 2 | ||
17 | 基础信息完善性 | 2 | 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数据准确2分;上述信息欠完整、真实、准确0分; | 2 | ||
资产管理(6分) | 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2分;未制定相关制度0分。 | 2 | |
19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2 | 资产保存完整且账实相符、资产配置合理、处置规范且处置收入及时入账2分;上述各项,出现一例问题0分。 | 2 | ||
20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2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利用率90%以上2分;固定资产利用率70%以上1分;固定资产利用率70%以下0分。 | 1 | ||
产出 | 职责履行(32分) | 21 | “两化”系统平台 | 5 | 完成计划的100%及以上4分;80%及以上2分;80%以下0分。 | 5 |
22 | “2数8率”完成情况 | 5 | 完成企业注册基数任务。满分4分。 | 5 | ||
23 |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次数 | 5 | 完成计划的100%及以上4分;80%及以上2分;80%以下0分。 | 5 | ||
24 | 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次数 | 5 | 完成计划的100%及以上4分;80%及以上2分;80%以下0分。 | 5 | ||
25 | 应急救援系统的建设 | 6 | 完成计划的100%及以上4分;80%及以上2分;80%以下0分。 | 6 | ||
26 | 职业病防治系统的建设 | 6 | 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数不少于3个,完成计划的100%及以上4分;80%及以上2分;80%以下0分。 | 6 | ||
效果 | 履职效益(21分) | 27 |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 4 | 将“五级五覆盖”及“五落实五到位”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 4 |
28 |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 | 4 | 一是建立遏制重特大事故机制,成立全市遏制重特大事故领导小组。二是创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深入建设以行业监管部门为主导、以“两化”平台为基础、聘请专家协助排查的隐患排查治理新机制。三是积极发展职业危害防治,争取国家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状况抽样调查区域试点。四是开展“双随机两公开”执法检查。印发《咸宁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方案》,对“双随机、两公开”检查范围、检查程序等提具体要求。 | 4 | ||
29 | 抓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 4 | 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明确将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打击范围,做到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 4 | ||
30 | 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 4 | 一是理顺高新区安全监管职能,协调设置市安监局咸宁高新区分局,5名工作人员已于年初到岗。二是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装备。争取国家关于市县两级安监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项目,落实专项资金220万元;市财政每年预算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0万元,为安全生产奖励、重大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培训等提供资金支持;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每年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50万元,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每年落实20万元。落实安全生产岗位津贴,不断扩大覆盖面,调动和保护一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公务车辆两台。三是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巡回宣传及咨询日等活动。 | 4 | ||
31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5 | 分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三档。非常满意和满意累计在80%以上5分;不满意累计在40%以上酌情扣1-2分。 | 4 | ||
合计 | 100 | 96 |
一、概况 | |
部门名称 | 咸宁市安监局 |
总体资金支出情况 | 资金总额:1021.95万元 |
基本支出:887.24万元 | |
项目支出:134.71万元 | |
部门职能概述 | (一)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性地方规定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咸宁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全市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全市有关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在咸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全市煤矿、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市煤矿、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省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全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六)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九)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十四)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整体绩效目标 |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国务院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局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和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 长期目标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精神,发挥安监部门职能作用,夯实党联系群众的基础。 年度目标是:(一)坚持安全发展战略,认真编制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强化红线意识,突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 (三)强化防范意识,着力抓好治本攻坚(深化高危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城市建设运行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继续深化改革,全力推进“三个全覆盖”(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全覆盖、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推进专家协助行业监管部门排查隐患全覆盖、改革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五)强化法治意识,着力推进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执法机构、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工程、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发展初期阶段,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一方面是财政支出吃紧,主要表现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支出加大;另一方面是财政支出和使用存在浪费,因此急需对各方面财政支出的绩效进行评价,以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果。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检查财政支出项目的预期目标是否实现,项目是否可持续运行,帮助项目单位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管理措施,提高项目单位绩效管理水平,为预算决策提供正确、有力的依据。
近年来,社会公众对公共支出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党中央、国务院也高度重视政府绩效管理,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五中全会提出“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分别要求“推进政府绩效管理”、“严格绩效管理”。2016年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使用效率。”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并重新颁布了修订后的预算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预算法文本出现六次“绩效”,要求公共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预算活动整个过程。在预算执行和监督环节,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根据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安监局决定开展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咸宁市安监局经编委核准编制总数为23个,其中行政编制14个,事业编制7个,工勤编制2个。机关在职人员为2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6人(空编1个),工勤编制2人,企业改制安置人员3人(不占编制)。咸宁市安监局负责本单位整体的年度部门预算的编报和预算支出管理工作。对本单位依法履行职责进行基本经费保障。其经费主要用于市安监局的工作运转。
本次咸宁市安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优”。评价结果类型为“A+”。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 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咸宁市安监局及社会各界的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项目的实施对咸宁市安监局做好履职的服务工作起到了充分保障作用。
一、项目经验
4.1主要经验及做法
2016年是我省“十三五”规划全面开始、“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加快推进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局事业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咸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主动谋事、认真干事、努力成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沉着应对复杂形式,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中,我局以“三严三实”、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三捉一促”等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信息化改造和设备采购全过程,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依规运作、依法办事,确保权利行使安全、项目运行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着力打造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政府部门。今年以来,我局运转情况良好,未出现干部职工违法乱纪现象。但同我局工作与时俱进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我局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二是部门预算管理有待加强。在预算编制中支出定额标准难以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由于预算单位行政职能、业务范围有其特殊性,预算编制标准上存在绝对公平性和实际需求方面的差异。
二、项目存在的问题
预算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单位的预算管理意识不够,未能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专项支出应由财务部门会同项目支出申请科室根据事业发展规划,认真地审核项目支出预算,并根据项目发展得重要性、可行性和效益,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时在内部各处室推行预算的“二上二下”方式,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应进一步提高。
三、有关建议
加强支出预算编制的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的预算管理组织体系,为预算管理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是一项系统工作,仅靠财务部门难以有效实施。为此项目实施单位应设立一个由单位领导、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等部室的相关人员组成的预算管理工作机构,负责预算编制、实施、协调和指导等环节的工作。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分工合理、相互协作的预算组织体系,确保项目相关人员目标明确地执行项目预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项目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原始资料的记录和收集整理工作,财务部门要与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对项目工作内容、政策法规和测算标准等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汇编和整理并归档,为项目预算的编制提供充足的现实资料依据。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的管理。首先,建立项目责任制,提高项目执行力。为保证项目预算顺利执行,必须建立一系列的程序和制度,明确项目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对等的责、权、利。
1.1.1.1 依据我局“三定方案”,经编委核准编制总数为23个,其中行政编制14个,事业编制7个,工勤编制2个。机关在职人员为2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6人(空编1个),工勤编制2人,企业改制安置人员3人(不占编制)。
1.1.1.2 根据宪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市安监局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性地方规定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咸宁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全市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全市有关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在咸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全市煤矿、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市煤矿、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省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全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六)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九)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十四)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1.1.3 咸宁市安监局负责整体的年度部门预算的编报和预算支出管理工作。对市本单位依法履行职责进行基本经费保障。其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工作运转。
(一)坚持安全发展战略,认真编制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强化红线意识,突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
(三)强化防范意识,着力抓好治本攻坚(深化高危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城市建设运行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继续深化改革,全力推进“三个全覆盖”(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全覆盖、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推进专家协助行业监管部门排查隐患全覆盖、改革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五)强化法治意识,着力推进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执法机构、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工程、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1.3项目实施情况
1.1.3.1 项目的构成。本项目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构成。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021.95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拨款887.24万元:①人员支出784.84万元,②商品服务支出102.40万元;2、项目支出134.71万元。
1.1.3.2 项目执行情况。2016年度支出102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887.24万元;项目支出拨款134.71万元。
1.1.4.1 资金来源。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021.95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拨款887.24万元:①人员支出784.84万元,②商品服务支出102.40万元;2、项目支出134.71万元。通过查阅会计账簿等资料,资金到位率100%。
1.1.4.2 资金使用。2016年度支出102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887.24万元;项目支出拨款134.71万元。
秉承“用心谋事、见事管事、干净干事、干事成事”的工作理念,围绕服务民生和发展的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1 绩效评价目的和原则
随着财政支出规模的日益扩大,公众预算监督意识也相应的不断增强,全社会越来越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迫切要求探索创新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机制。通过一系列、全方位、多维度的绩效测评指标对专项经费使用效益进行分析,综合评价市安监局各项经费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的使用成效,强化支出的使用责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以便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其作用可从外部作用和内部作用两个方面来表述。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湖北省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绩发〔2012〕5号)的要求,此次绩效评价“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检查财政支出项目的预期目标是否实现,项目是否可持续运行等”,“帮助项目单位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管理措施,提高项目单位绩效管理水平。有利于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绩效评价,可以衡量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掌握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分析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不断提高项目资金支出管理水平及项目实施效果。
2.2 绩效评价框架
绩效评价框架是开展绩效评价的核心。绩效评价框架包括评价准则、关键评价问题、评价指标、评分标准、证据、证据来源、证据收集方法等。
2.2.1 绩效评价指标与赋权
依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此次绩效评价在指标体系设计上共分为三个维度。其中,一级指标4个,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7个,分别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果;三级指标31个。
相较于传统的“控制导向”的部门预算,绩效预算是以“结果、绩效为导向”的一种新的预算管理模式,这种预算管理模式将结果与投入联系起来,更加突出项目支出的结果。根据绩效预算管理模式的要求,评价重点是项目支出的成本效率、项目支出的结果和社会效益。
2.3.2 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参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评价结果级别评定是根据综合评分方法取得的计分结果确定所属等级。依照《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鄂财函〔2013〕376号),本次评价结果类型包括A+、A、B+、B、C、D六种,相对应评价结果级别为优、良、中、差。
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计分结果级别评定对照表
评价计分结果 | 评价结果类型 | 评价结果级别 |
90分~100分(含90分) | A+ | 优 |
85分~90分(含85分) | A | 优 |
80分~85分(含80分) | B+ | 良 |
70分~80分(含70分) | B | 良 |
60分~70分(含60分) | C | 中 |
60分以下 | D | 差 |
3.1.1 绩效目标合理性
项目绩效目标设立符合宪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是保证咸宁市安监局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的基础依据,符合咸宁市安监局“三定”方案职责。项目的顺利实施,对于全面深化改革,促推地方工作与时俱进,具有重要意义。
3.1.2 绩效指标明确性
项目依据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和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设置。
3.1.3 在职人员控制率
截止2016年12月底,经编委核准编制总数为23个,其中行政编制14个,事业编制7个,工勤编制2个。机关在职人员为2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6人(空编1个),工勤编制2人,企业改制安置人员3人(不占编制)。在职人员控制率正常。
3.1.4 “三公”经费变动率
通过查阅预算资料,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总额20.7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下降15.26%。编制预算时对“三公”经费的预算数进行了有效控制。
3.2.1 预算完成率
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预算完成情况良好。。
3.2.2 预算调整率
部门年度预算为851.76万元,年度预算调整后为1021.95万元,调整金额170.19万元。
3.2.3 支付进度率
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根据部门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预算支付进度良好。
3.2.4 结转结余率
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得到有效控制。
3.2.5 结转结余变动率
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部门本年度结余结转率和上年比,结转结余呈下降趋势。
3.2.6 公用经费控制率
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得到有效控制。
3.2.7 “三公”经费控制率
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总额20.7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下降15.26%。这是市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 “三公”经费的有效控制和压缩,使财政资金更有效益。
3.2.8 政府采购执行率
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做到“应采尽采”。
3.2.9 管理制度健全性
我们认为,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了保障作用。制度的制定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法律规的要求。
3.2.10 资金使用合规性
我们认为,项目实施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根据保机关正常运转,保重点工作投入的指导思想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在规范管理、严格制度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消费、差旅费、会议费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同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尽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同时注重财务干部的培养和使用,要求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要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业务上内行精明、作风上廉洁自律、工作中团结协作,努力打造一只高素质的财务干部队伍。经检查相关收支凭证、资金发放台账和面访等检查,有完整的审批程序,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我们认为,资金分配是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合理,分配结果客观、公开、公平、公正。
3.2.11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2016年预算于2016年3月4日在咸宁门户网站和咸宁市安监局网站公告专栏栏目上公开,并对预算的收入情况、项目支出明细情况都作了相应的说明。2016年决算也在咸宁门户网站和咸宁市安监局网站公开。
3.2.12 基础信息完善性
咸宁市安监局在完善基础信息上做了大量工作,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和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而设置。产出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侧重于具体可量化的成果,尽量避免设置含糊、不可量化、难以考核的绩效指标。为反映和考核预算管理工作起到了支撑作用。
3.2.13 管理制度健全性
咸宁市安监局的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市安监局财务管理制度》、《市安监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规范、安全运行,起到了较好的保障作用。上述制度在年度内得到了有效执行。
3.2.14 资产管理安全性
咸宁市安监局制定的《市安监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市安监局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市安监局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及管理规定》等制度,对资产的使用、保存、配置、处置等都作了相关的规定。我们认为,咸宁市安监局资产运行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3.3.1 实际完成率
年度工作都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圆满完成。
3.3.2 完成及时率
年度工作都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圆满完成。
3.3.3 质量达标率
年度工作都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圆满完成。
我们认为,项目实施推动了全市社会经济发展。2016年是我市“十三五”规划全面完成、“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加快推进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人民事业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咸宁市安监局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职能,主动谋事、认真干事、努力成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取得新成绩。
3.4.5 社会公众满意度
通过实地实施的调查问卷统计分析,受访的社会公众对市安监局2016年所做工作的总体满意度、服务履职工作方面满意度组织活动服务质量满意度等四个方面的综合满意度98.63%。
2016年工作综合满意度
四个问题:
Q1:您对咸宁市安监局在2016年所做工作的总体满意度?
Q2:您对咸宁市安监局在服务委员履职方面所做工作的满意度?
Q3:您对咸宁市安监局2016年提案办理效果的满意度?
Q4:您对咸宁市安监局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履职活动中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
我们综合了以上四个问题的满意度,最终得到调查问卷满意度结果为:98.63%。
3.5.1 评分结果
评价指标 | 权重 | 评级分值 | 本项目得分 | 绩效评价 |
投入 | 12% | 12 | 12 | 合理可行 |
过程 | 35% | 35 | 32 | 管理高效 |
产出 | 32% | 31 | 32 | 履职高效 |
效果 | 21% | 22 | 20 | 效果满意 |
综合绩效 | 100% | 100 | 96 | 优秀 |
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权重确定方面,评价指标按照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要求,结合市安监局绩效评价特点设置,一级指标投入、管理、产出和效益的权重分别占12%、35%、32%和21%。
3.5.2 主要结论
本次咸宁市安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优”。评价结果类型为“A+”。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社会公众的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4.1主要经验及做法
2016年,秉承“用心谋事、见事管事、干净干事、干事成事”的工作理念,围绕服务民生和发展的目标,圆满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4.2存在的问题
预算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单位的预算管理意识不够,未能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专项支出应由财务部门会同项目支出申请科室根据事业发展规划,认真地审核项目支出预算,并根据项目发展得重要性、可行性和效益,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时在内部各处室推行预算的“二上二下”方式,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应进一步提高。
4.3有关建议
加强支出预算编制的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当充分发挥预算规划的龙头导向作用,确保项目预算有助于为部门决策提供支撑或服务,成为具有经济价值或社会效益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的预算管理组织体系,为预算管理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是一项系统工作,仅靠财务部门难以有效实施。为此项目实施单位应设立一个由单位领导、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等部室的相关人员组成的预算管理工作机构,负责预算编制、实施、协调和指导等环节的工作。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分工合理、相互协作的预算组织体系,确保项目相关人员目标明确地执行项目预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项目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原始资料的记录和收集整理工作,财务部门要与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对项目工作内容、政策法规和测算标准等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汇编和整理并归档,为项目预算的编制提供充足的现实资料依据。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的管理。首先,建立项目责任制,提高项目执行力。为保证项目预算顺利执行,必须建立一系列的程序和制度,明确项目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对等的责、权、利。
五、附件
5.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