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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735214093/2018-00635 文       号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名       称: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3日

有效性: 失效 发文日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市直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4月11日

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关键,坚持预防为主,突出综合施策,强化责任落实、监管执法、打非治违、风险防控、基础建设、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一、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入贯彻中央、省和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意见,运用项目化、工程化、系统化方法,落实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制,对省改革实施意见确定今年完成的24项重点改革任务,倒排工期,明确成果形式,实行闭环管理。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纳入对县(市、区)和相关部门2018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宣传贯彻即将出台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推动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制度,厘清安委会、专委会和部门的职责关系,完善专委会运行和绩效考评机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纳入“三定”方案。积极研究制定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精神,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企业按照“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的要求,制定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3.严肃追责问责。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送办法》、《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突出预防为主、过程问责,通过采取安全生产巡查、开展安全生产电视问政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不履职、不全面正确履职情形的追责问责力度。根据《咸宁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强化责任事故查处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严格实行“一案双查”。

  二、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4.强化风险源头管控。督促企业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安全监管部门落实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停止长江沿线一公里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重化工项目,巩固非煤矿山综合治理成果,严把准入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加强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积极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加强农业农村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风险管控和安全监管,实施农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5.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清单编制、对接双随机执法检查、完善绩效考核、数据分析运用。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落实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6.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县、乡政府和各类功能区属地管理责任、专委会主体推动责任,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线索移送 “五个一律”执法措施。强化媒体监督,抓好典型宣传。

  三、深化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治理

  7.推动重点行业企业转型退出。综合运用法治、行政、市场等手段,推动煤矿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烟花爆竹、化工、水泥、钢铁企业关闭退出。

  8.深化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治理。深化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以及尾矿库和地下矿山火灾专项治理。加强道路交通“两客一危”、建筑施工(隧道施工)、电气火灾等安全治理。继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455工程”,加快完善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县乡道及通客车村道安全防护设施。继续深化水上交通、电气火灾、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物品、电力、特种设备、防雷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以有限空间、粉尘防爆、涉氨制冷、冶金煤气等为重点,深化工贸企业安全专项治理。

  9.推进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推进第二阶段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或非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深化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储存场所、自动化改造等专项整治和“反三违”行动。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10.加强执法体制建设。贯彻落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和完善市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的意见》,加强市、县安监机构、执法队伍建设。出台相关意见,加强乡镇、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在5月30日前完成乡镇、园区安监办挂牌,落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装备和场所“六有”要求。推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明确机构和人员,依法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和监管职责。

  11.突出过程执法。建立计划执法与“双随机”执法检查互为补充,以随机抽查为主的执法机制。抓好市、县监督检查计划衔接和落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全面、全程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结果定期上报汇总等制度。着力提高移动执法装备利用率、推行行政执法文书上网公告。分季度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案卷评议、文书档案专项抽查活动。定期核实、通报各地过程执法的情况,对长期无故不执法、处罚频率偏低的实行约谈问责。

  12.严肃事故查处。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完善落实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事故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督办等制度。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全文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加强社会监督和警示教育。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楚天行”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以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宣贯改革意见和《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加强“三类人员”安全培训,抓好特种作业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强制性培训。启动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安全监管人员培训。

  14.推进科技兴安。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动在危险工序、环节逐步运用自动化控制系统、智能装备。对接安全生产信息化全国“一张网”建设。加快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交通运输、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化工重大危险源在线巡查系统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一案三制”建设,开展全市应急救援资源普查,在危化、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开展常态化应急救援演练。推动高危企业和其他企业重点岗位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卡。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在八大高风险行业企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15.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健康执法年”工作部署,继续加大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力度。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继续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完善职业病危害基本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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