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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咸宁市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735214093/2019-04571 文       号 : 咸应急发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发文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印发《2019年咸宁市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3-11 09:15

  

咸应急发〔2019〕1

 

关于印发《2019年咸宁市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安监)局、高新区应急分局:

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2019年咸宁市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11日

 

 

 

2019年咸宁市化工(危险化学品)和

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增强应急意识,强化安全风险和隐患事故超前防范,紧盯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多措并举,实现全过程管控,全面提升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有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工作安排,制定2019年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准确把握形势要求,坚持防范为先,牢牢守住双基底线,精准研判安全风险,健全重大风险防控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有效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地方政府和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和过程管控;坚持底线思维,紧盯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风险管控能力建设;坚持强基固本,狠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应知应会能力提升,严格执法检查和现场核查,全面夯实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本质化水平和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

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保持“零死亡”,坚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深入辨识、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重大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全面受控。推动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推进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如期完成。深化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主要工作

 (一)强化源头风险管控。

1.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做好高风险项目安全监管。

2.执行省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指导和规范全市化工园区(化工专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一体化建设。鼓励各地各企业建设智慧园区和智慧工厂,努力培育一批示范园区和工厂。对整体性风险评估不达标的园区(专区)实行一票否决。

3.严格管控重大风险。深入辨识风险,完善风险清单数据库,应用省厅重大风险数据库,更加聚焦聚力,通过提升重大风险区域(点位)硬件水平、管理能力、人员责任,使管控措施实时有效。

4.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风险管控水平。持续应用省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智能在线监控与预警系统,利用全市危险化学品风险“一张图一张表”和“隐患数据库”、“重大风险数据库”实施精准执法检查。

(二)夯实制度保障基础。

5.继续推进“一审四查”、“一责双卡”、特殊作业、承包商安全管理双八条、化工企业复工复产十必须、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等,并大力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制度、专职安全总监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深度执法检查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企业员工班前安全宣誓制度、“红黑榜”奖惩制度,推进动火作业实施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制度。

(三)创新监管方式方法。

6.实行“五查”工作机制。对重大隐患开展解剖式调查,对事故企业开展深度执法检查,对事故涉及的中介机构责任倒查,对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和部门“一案双查”(既查企业隐患整改,也查部门履职),对落实市局工作不力的县(市、区)重点督查。强化月督月查、分线检查成效。

7.完善“一企一档”隐患数据库。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纳入全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强化对不落实整改的部门和企业的责任追究,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构建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网上公开机制。

8.规范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推动企业制定和完善安全仪表系统相关管理制度或企业内部技术规范,进一步加强安全仪表全生命周期管理。应用部分大型化工企业“教师、课件、考题、课时、操作”五统一试点培训模式,全面实施仪表工过关培训。

(四)深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9.深入推进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化工行业涉氯、涉氨等场所,重大危险源、特殊作业、危化品运输车辆及装卸场所、重点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联锁系统(由重点危险工艺企业自动化向一般企业延伸),园区和企业下水管网及周边安全,成品油经营储存企业,应急值守等专项整治。

10.深入推进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严格查处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等突出问题。

11.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产品或原料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工企业、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企业为重点,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提档升级。通过开展标准化达标,促进企业规范运行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年内上报二级达标评审申请的企业2家以上,安全三级达标企业20家。重点倒查取证1年后还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企业。

12.深化设计诊断和复核。建立健全定期诊断和复核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和过程管控,严格变更管理,严肃查处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

13.推进医药化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使用等企业规范化管理。

14.协调、支持、配合发改、环保、公安等部门,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

(五)突出监管工作重点。

15.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任务如期完成。对照三年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要求,逐项梳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摸排、评估分级和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完成覆盖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配合经信部门,持续推进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按期完成三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任务,按时总结上报。

16.加强法规宣贯和专题培训。宣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标准,加大国家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宣贯、执行力度。加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专题培训工作力度,拓展培训受众面,灵活培训时间,推进企业“三级”教育培训,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机考,提高培训质量。

17.加强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优化应急救援预案,提升应急救援预案实际操作性,加强社会周边风险研判和公示,以2018年11月17日中石化通城城东加油站40秒快速处置车辆起火事件为表率,强化事故初期现场处置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全省性的应急救援比武竞赛。

18.强化执法效能建设。推进执法检查和过程管理相结合,执法检查和标准化相结合,执法检查和行政许可相结合。综合运用计划执法、深度执法、交叉执法、同行互查、夜查等多种形式,对重点企业、事故企业、举报反映强烈企业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并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严防简单化、“一刀切”。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问题,提交执法支队查处和挂牌督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9.强化事故查处和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化工和烟花爆竹事故(事件)资源,开展事故查处和警示教育。

20.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重点推进涉及环氧化合物、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硝基化合物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生产装置的生产企业的风险评估诊断;继续推进精细化工领域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督促纳入全省2018-2020年评估的5家企业完成安全风险评估。

 (六)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2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继续组织全市化工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实操技能培训,重点提升执法能力和专业技能。试行委托高等院校开设短训班,提升业务理论水平。倡导各地委派危化品安全监管人员赴重点化工企业驻点学习,增加一线实践经验。

22.加大学习交流力度。组织重点县市区赴外省、外市考察学习,开展市内县市区间对口帮扶和交叉检查活动。

 

23.加大技术支撑力度。聘请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专的化工专业人员作为驻局专家,并在重点市县区普及推广,组织协调嘉鱼县化工协会成立专家组,督促推动危化品重点县和化工园区配备专业监管力量,不断提高专业化监管水平,优化提升技术服务机构专业化能力,做好监管执法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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