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11月份工作计划
索引号 : 735214093/2023-3318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11月份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是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确保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做好专项整治第三阶段部门精准执法工作,结合安全生产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监管执法和问题线索移交,加快市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验收和销号,确保事故隐患和问题清仓见底。出台《咸宁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实施办法》《咸宁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双查”实施细则》。强化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督促做好全市矿山和林场安全生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安责险执法检查。
二是加强秋冬季森林火灾防控,做好年度防汛工作收官。启动新一轮重点防火期工作,召开全市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更新调整森林防灭火“四级”包保责任人,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强化预警监测,开展防火宣传巡查,严管野外火源,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组织参加全省森林消防职业技能竞赛,开展秋冬季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组织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并编发通报。完成强降雨复盘推演报告评估工作,补充更新有关防汛储备物资,购置有关防汛应急装备。
三是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做好岁末年关救灾工作。指导各地做好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市级评估后的整改提升,做好省级验收准备,确保高质高效通过省级验收。加快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重建任务。定期开展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物资储备情况检查,组织开展救灾中心消防演练。加强大数据监督检查涉及救灾工作问题线索核查整改,组织对冬春需救助台账提前进行大数据比对整改。
四是加快项目建设,推动应急管理改革攻坚。做好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工作,争取11月底前开工建设。完善乡镇应急管理体制,按照“九有”标准,推动乡镇(街道)应急办规范化、标准化运行,着力打造应急办示范乡镇,夯实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