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部署推动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索引号 : 735214093/2023-1538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应急管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强化部署推动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5月15日,咸宁市安委会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以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为主线,高位推进,压实责任,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要求扎实开展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立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同志任组长,各副市长及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立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和督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突出重点任务。按照国家、省行动方案要求,充分结合咸宁市实际特点,明确30项工作任务。企业层面,增加开展“两个清单”宣传贯彻活动,指导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部门层面,增加强化新领域新业态监管职责,推动文旅部门做好野外探险、乡村旅游、玻璃栈道、滑道类高风险旅游项目和企业安全监管,邮政部门加强快递企业安全监管,其他新产业新业态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党委、政府层面,增加落实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对重大隐患紧盯不放,推动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整改销号;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督导治理责任单位按期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压实部门责任。督导全市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专项行动要求,结合行业领域实际,迅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收集汇总19个专项方案作为《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附件一同印发。同时针对性设计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要求各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全面统计,落实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