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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

索引号 : 735214093/2024-22585 文       号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名       称: 市安委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9月9日,咸宁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佳节。

通知指出,“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全市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群众出行出游集中,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部署。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扛起防风险、保安全、促稳定的政治责任。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研判、提前部署,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层层压实、措施到边到角。市安委办将组建督查组,深入各地、各部门开展明察暗访,严查责任落实。

通知要求,要紧盯重点领域,强化风险管控。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大检查,突出对交通、旅游、消防、商务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管控,严把重大活动审批关,强化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客货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加强安全教育,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要加强乡村道路的安全检查,严查农用车载客等违章行为。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市旅游景点、旅游设施和大型游艺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游船、玻璃栈道、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安全情况,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关停。要督促各类旅游景区(点)、公园的管理部门按照接待容量,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防部门要紧盯医院、车站、商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社会福利机构、易燃易爆品生产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多合一”场所等重点,加大集中整治力度,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商务部门要加强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监管,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检查,整治经营、仓储企业设施设备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排查治理加油站(点)安全隐患。住建部门要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等安全事故,加强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燃气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燃气事故发生。有限空间要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加强通风、检测、监护等环节安全措施,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准备。防溺水要强化宣传教育和巡查管控,严格落实“四个一”警示标识和救生设施,常态化开展水域监管和巡查。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供电、供水等行业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运营。

通知强调,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应急值守。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确保应急反应迅速顺畅,信息上报准确及时。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科学有效处置。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和景区、车站、公路提示牌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提示,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安全出行。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监控,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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