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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非煤矿山领域冬春火灾除患攻坚“百日行动”

索引号 : 735214093/2025-32487 文       号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我市开展非煤矿山领域冬春火灾除患攻坚“百日行动”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从即日起,我市将开展非煤矿山领域冬春火灾除患攻坚“百日行动”。本次“百日行动”覆盖全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包括生产、基建矿山),聚焦地面建筑与设施、井下区域与作业、矿山自用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场所。针对非煤矿山火灾风险特点,重点围绕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电气火灾风险防控、易燃可燃材料与装饰装修、安全疏散与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配置与维护、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监测预警与初期处置等八个方面开展整治。

    行动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企业要立即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牵头联合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用好“四不两直”等方式,提高排查整治质量。
    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督导检查,对行动开展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和企业进行通报、约谈。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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