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发放冬春救助款物 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索引号 : 735214093/2023-0700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及时发放冬春救助款物 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我市先后遭受低温冷冻、极端高温等异常天气侵袭,特别是极端高温少雨天气导致我市遭受严重干旱灾害,部分农作物减产绝收,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影响。
为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温暖平安过冬,市应急管理局早谋划、早部署,指导各地深入基层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救助需求。上级资金下达后,我局及时派出工作组赴各县、市、区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各地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情况,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完成2022-2023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款物发放,发放冬春救助资金3336.5万元、物资2.5万件,救助受灾群众19.2万人,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受灾群众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