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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索引号 : 735214093/2024-19497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咸宁市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8月7日中午13时,长江赤壁站水位降至28.99米,至此,我市长江段水位全线退至设防水位以下。根据《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经报市防指领导同意,咸宁市防办决定于8月7日15时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仍处于汛期,局地强降雨仍有可能发生,市防办要求各地要克服麻痹懈怠思想,继续关注雨水情变化,抓好会商研判,重点防范应对局地强降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好水库、塘堰用水管理,为群众生活、生产用水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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