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9时,咸宁市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索引号 : 735214093/2026-1817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名       称: 7月27日9时,咸宁市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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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第12号台风“红霞”影响,7月27日下午至28日我市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影响最明显时段为27日夜间。根据《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第4.2.1条的规定,市防办定于7月27日9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市防办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台风动向、雨水风情发展态势,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紧盯重点风险点位,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要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坚决果断避险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和责任包保制度,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