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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自然灾害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机构名称:火灾与自然灾害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负责人姓名:

机构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151号

机构电话:0715-825299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职能

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场等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单位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订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负责有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负责地震监测台网(站)、地震监测信息和地震预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拟定市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