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6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735214093/2019-1154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6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2-20 08:49
王天明、陈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对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提案的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将其作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事故预防能力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与各项常规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先后多次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并开展督办检查,稳步推动该项工作。
市住建局转发了《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8〕30号)文件,进行了传达部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责任险,鼓励企业与实力强、服务优的保险机构进行合作,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市水利和湖泊局已下发《关于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咸水务〔2018〕64号),明确安责险的工作目标和投保范围等;市交通运输局的二级单位市交投集团已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太平洋财险今年开出保单,在城区十六潭承办一房地产项目,为100多名工人及第三方承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额6000余万元;市财政局等单位积极配合,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推进我市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投保意识有待提升。目前,很多生产经营单位都投保了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等险种,这些险种与安责险的保障范围有重复和交叉,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对该险种的性质和特点认识不到位,投保意识有待提升。二是服务能力有待增强。中国银保监会咸宁监管分局已对全市12家财险公司开展摸排,目前只有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2家公司开办了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业务,服务过程中未充分体现安责险相对于其他商业保险在保障范围、价格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未一站式解决企业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需求并避免增加成本。三是推动手段有待加强。虽2017年原安监总局、原保监会、财政部出台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但截至目前,省里未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相应罚则,也给安责险的强制推行带来一定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为契机,全面履行牵头单位职责,一方面加强与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和湖泊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责险投保力度;另一方面,会同保监会和有关保险机构,完善细化安责险方案设计,督促切实做好事故预防服务,真正推动投保企业提高安全保障能力,降低事故风险,使其认可服务质量、看到服务效果。
(单位公章)
2019年10月8日
主 管 领 导胡小军 联 系 电 话8257639
经办人姓名曾金亮 联 系 电 话8210508
邮 政 编 码4371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一式两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