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4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735214093/2022-1483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4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5-24
现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4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咸宁市县与县之间森林防火道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的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我市是林业大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关系到我市生态安全,高质量发展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我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意义重大,感谢代表对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关注。
我局将根据职能职责要求,积极加强与林业部门工作对接,从推进森林火灾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统筹应急预案制定修订与演练等方面,筑牢森林防灭火防线,守护好我市森林资源。一是明确队伍规模,分县、乡、村3个层级积极推进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建立30人左右的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乡镇(街道)建立不少于30人的防灭火队伍;各村(社区)组织不少于10人的防灭火队伍。同时推进各国有林场、森林类自然保护地等经营主体按有关要求建立20人左右的防灭火队伍。二是强化装备配备,要求并督促各县、乡镇、林场、村(社区)建立防火物资装备库(室),根据森林面积大小、防灭火队伍人数配备相应数量的防灭火装备,同时积极推动驻村工作单位参与支持森林防灭火工作,支持为村级配备森林防灭火装备。三是严格预案演练,指导各地各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突出基层乡、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将重点区域、人员、场所、设施等信息纳入预案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要求各地各单位根据预案有针对性开展演练,检验预案、磨合队伍,增强应急准备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以市森防办名义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有关成员单位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要求,积极争取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和项目资金,形成工作合力,巩固好我市生态建设成果。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