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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13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续办)

索引号 : 735214093/2023-19798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13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续办)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委统战部:

现将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13号提案提出的关于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突出问题方面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近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规范涉企执法,推进惠企纾困,减轻企业负担,让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切实感受到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

一、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022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17件,均优质、高效完成,得到市场主体和政务部门充分肯定,收到感谢信43封、锦旗5面,在2022年度政务服务工作考评中荣获“红旗窗口单位”和“互联网+监管”先进集体。

(一)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一是清理证明事项。对取消的行政审批证明材料一律不再审查,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通过内部可以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二是减审批材料。对照51本高频电子证照清单,在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对照政务服务事项完成免提交材料48项、硬减材料21项。三是压缩审批时限。参照深圳、杭州、广州、南京4座城市,对47项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再造,承诺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压缩87.3%,努力做到材料最少、时限最短、简便易行。四是积极推进一事联办。根据“一事联办”工作要求,以“我要销售危险化学品”申请事项为试点,推行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多环节多事项联办模式,积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从申请材料、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工作机制6个方面,对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整体性流程优化再造,通过“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跑动”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完善一事联办事项办事指南,为下一步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统一发证”的标准模式奠定坚实基础。

(二)优化服务提升审批质效。一是强化制度落实。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按照“咨询事项一次讲清,办事流程一次说清”的要求,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一次性告知到位,确保群众“最多跑一次”。二是开展延时预约服务。对群众临近下班时间来办事咨询的,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延时办理服务,直至群众办完业务为止,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对节假日或者时间有特殊要求的,提供预约服务。今年共提供延时服务10次。三是建立服务评价机制。开展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在窗口前台设置“好差评”评价器,方便企业和群众即时评价,窗口今年以来办理事项217件,全部好评。四是扎实解决“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今年5月,局主要领导深入审批窗口一线,倾听群众意见,指导窗口落实政务局综合窗口改革各项措施。按照“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零跑腿”的要求,派两名90后干部充实窗口审批力量,基本实现审批事项全程网办,通过网上预审、物流送达等方式让办事企业群众“零跑腿”,最多跑一次在调研中了解到有的企业因工作失误而错过延期换证、影响经营的情况后,组织窗口工作人员研究解决办法,变“坐窗”等候为超前提醒,每月将许可证三个月内到期的企业名单筛选出来,采取电话提醒、官网公告、主动预约等方式予以提醒,并提供网络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及时更换证照,避免证照过期影响正常运营,共发布四期公布,惠及企业202家。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助推作风大转变。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技能,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着力打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奉公”的审批服务窗口。同时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礼仪培训,引导窗口工作人员自觉提升素质,转变作风,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竭尽全力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三)全面规范中介服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促进中介服务事项健康发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我局制定《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事项目录,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等并将目录清单在局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或前置条件,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中介服务材料。

二、持续推行柔性执法金牌服务”工作模式

(一)依法实施涉企执法检查。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工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按照无事不扰的原则,对可以实行部门联合检查的原则上实行联合抽查检查,今年,基础科、支队、高新区分局分别三次与市经信局联合对10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有效减少企业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

(二)柔性执法渡难关。即严格遵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文明使用执法用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又采取柔性执法,帮助企业渡难关。对在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确有经济困难的企业,可容许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研究制定《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首违免罚事项清单》18条,通过首违免罚柔性执法举措,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励企业经营者加入遵法守法行列。今年6月,首次湖北云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采取预警提示,指导整改隐患的方式进行监管。今年7月,针对湖北云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招聘难、粉尘防爆防范知识普及率不高等问题,执法人员主动帮扶企业联系培训机构,顺利帮该公司员工考取特种作业证,同时针对粉尘防爆防范知识开展全员普法宣传。为此,云鼎家居专门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三)推进监管信息化。梳理安全生产领域“互联网监管”事项24项,监管执法行为全部录入国家、省级监管系统,执法办案全过程实现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将全市1214处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接入危险化学品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实时监控重点企业安全风险,促进企业安全发展。争取省级试点,以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为基础,汇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信息,建立基于行政区域的安全风险“电子地图”,增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成果,帮助企业智能管控风险。

三、全员下沉惠企纾困解难题

(一)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将11项常见企业违法行为进行风险等级评定,通过找准法律依据,明确违法责任,提出合规建议,公开指导部门和联系方式等手段,指导企业规范经营,避免法律风险。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市安办重新起草与上位规章制度不相适应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对超过文件时效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161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67号)宣布失效。

(二)上门帮扶促发展。按照“遍访企业解难题”活动要求,我局统筹推进遍访经营主体,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先后完成了412家企业的实地走访,收集汇总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131个,解决128个,需要提交市营商办统筹解决的3个。重点围绕工业(冶金)、危化与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领域442家企业,贴心制定“集中授课、观摩讲解、现场检查”方案,深入开展帮扶;对8家矿山企业,40家重点工贸企业开展“三千帮扶”活动;对16家危化企业、1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高温天气上门指导,帮助企业保障安全。共服务企业320余家,帮助指导隐患整改1350余处。7月5日,金嘉木业负责人为感谢我局多次指导该企业建立风险辨识与管控长效机制,帮助整改隐患140余处,有效提升该企业本质安全,专程送来锦旗。为解决湖北天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项目验收时间紧,提高产业意愿强烈的实际问题,我局在受理2天内完成了危化品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审查专家论证环节,7月6日,该公司专门向危化科送来感谢锦旗。

(三)健全企业失信修复机制。积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及时修订完善执法信息公示及失信修复管理办法,对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主动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落实限制和禁止措施,对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以及公开后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咸宁市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暂行办法》可不予公开相关执法信息。对已公示的处罚信息达到撤移公示条件的,及时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失信修复。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以转变职能为核心,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为重点环节,在办事流程上做“减法”,在优化服务上做“加法”,在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上做“乘法”,借助综合窗口改革契机持续提升审批时效,加强主动服务,持之以恒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水平,及时提炼应急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做法和成效,做好宣传和信息报送,营造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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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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