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57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735214093/2024-1580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57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红十字会:
现将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57号提案提出的有关“进一步加强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提升的建议”方面的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加强宣传,提升公众防灾避险和急救意识
防灾避险、自救互救(急救知识)科普宣传是常态减灾工作的关键之一。为了提高公众的防灾避险和急救意识,我局多措并举,强调科普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1.创新宣传方式。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宣传形式与内容,我们利用新媒体资源,如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设立官方账号,定期发布急救知识文章和视频,鼓励用户转发分享。
2.加强媒体合作。与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主流新闻媒体建立紧密的沟通与合作关系,制作并播放急救知识宣传片,利用公益广告时段进行广泛推广。联合咸宁电视台推出每月2期的《咸宁应急》栏目。
3.制作宣传片。发布咸宁市防灾减灾公益宣传片《防灾减灾 你我共同的责任》,该宣传片已被学习强国平台推荐。
4.抓住重点时段。特别注重在“5·12”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形式多样的自救互救及应急救护科普宣传活动,以此提高公众的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应急救护能力。
5.公共场合宣传。在社区公告栏等公共场所设置急救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吸引公众的注意力。
6.互动活动。举办线上线下互动活动,如知识竞赛、模拟演练等,以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学习兴趣。
7.常态化开展应急科普知识“六进”活动。走进学校、企业、社区、乡村、机关、大型公共场所,发放自救互救手册,组织急救专业人员开展急救科普教育,增强公众急救意识。
二、用好咸宁市防灾减灾体验教育馆
用好咸宁市防灾减灾体验教育馆宣传主阵地,统筹推进防灾减灾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社会组织常态化宣传工作。
一是通过市减灾办向各减灾成员单位发函邀请干部职工参观体验,同时向市教育局、市民政局、高新区企业发函邀请在校学生、社会组织、企业职工参观体验。
二是通过协调咸宁市蓝天救援队主动到学校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加强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提升。2024年度已接待干部职工、社会组织、学生及家长等各类群体16批次643人次。
三是在5.12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间节点,与市减灾委宣传活动相结合,眼睛向下、重心下移,策划举办一批宣传教育活动,用丰富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良好氛围,筑牢防灾减灾的人民防线。
三、统筹安排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
1.师资队伍建设。聘请具有急救知识和教学经验的专家、医生等,组建专业的师资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行业培训。针对警察、消防员、教师、企业员工等重点行业人员,开展定期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
3.特殊场景应对。组织专家编写教材,针对不同突发事件,如触电、溺水、高血压、中暑、骨折、地震、火灾、电梯事故等,制定详细的应对措施和操作流程。
4.与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积极配合、协同工作。重点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科普宣教,树立敬畏生命、关爱他人理念,注重生命安全体验式教育培训,让学生掌握基本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养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每年至少开展1次防灾避险逃生演练。
四、加大应急队伍建设力度
基层应急队伍是面向社会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是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决策部署“最后一公里”的基础支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鄂政办函〔2010〕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3号)精神和要求,出台〈咸宁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咸宁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县为主、市支援、部队增援”应急救援机制,按照“市1000、县300、乡50、村20”的标准,更新调整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做到登记在册、点名报到、就近调用、按需调配。组建小区(网格)应急管理队伍1641支,6543人,基本实现全市城市社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全覆盖。
下一步,我们将狠抓落实,完善建立协作机制,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有效地提升全民的急救知识和技能水平,增强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为构建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