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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735214093/2025-16006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司法局:

现将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号建议提出的《关于优化对企业安全、环保检查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提案中从实施差异化检查机制、加强企业自我管理和自我声明、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加强培训和指导、推动信息化建设、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等六个方面对企业安全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对于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针对性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加强源头管控

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保检查工作既不越位也不缺位。统筹分配到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三类检查,报送市政府批复后实施,做到无计划不检查。根据“立法定”“三定规定”“政府决定”梳理应急管理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按照权责透明要求向社会公开,向省厅和司法部门备案,做到无备案不检查、清单之外无检查各地应急部门和局机关有关科室(单位)每周五将下周执法计划报送市局法规科备案,整合危化、工贸、执法以及各地应急部门条块检查事项,避免多头执法。

二、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按照“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原则,厘清属地监管与分级执法关系,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按照企业行业类型、生产经营规模、安全风险程度等因素,在全省率先对全市注册登记的37万余家企业逐一甄别,共梳理出工贸领域企业217276家,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大行业,分类建立数据库。对每家企业按照A(重大风险)、B(较大风险)、C(一般风险)、D(低风险)四类开展风险辨识。实施个性化监管,对A类企业严盯死守,B类企业重点监管,C类企业日常监管,D类企业以自主管理为主、部门抽查为辅。

三、实施智慧监管

依托“互联网监管”和“湖北省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平台”信息系统,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349家高危企业开展线上巡查,对执法检查、复查和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过程中,能够用非现场监管替代部分入企检查的,利用远程数据监测和电话提示企业隐患整改,推动安全生产监管从“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管”转型。“咸宁市扫码入企”微信小程序,会同市场、经信、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通过“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减少重复检查。

四、开展创新“体检”帮扶

为破解企业发现隐患难、力量不足等难题,由应急管理部门选派业务骨干,会同消防和第三方专业安全服务机构专家,成立帮扶小组,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安全“体检”。2024年累计排查问题隐患51790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202项,整改率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9.99%,有效助力企业健康、安全发展。

五、鼓励企业自查自纠

激励企业自查隐患,对于企业自查发现并在“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提交隐患自查报告和整改图片佐证资料的,可减轻或免于处罚,推动企业从“被动式”受检到“主动式”自查。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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