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吊销安全生产能力培训合格证书的公告
索引号 : 735214093/2022-4324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吊销安全生产能力培训合格证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5·2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和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咸)应急罚〔2022〕ZF-17号),决定给予郑志强吊销安全生产能力培训合格证书的行政处罚,现依法吊销郑志强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合格证书(证书编号为2005810)。
特此公告。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