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枫丹公交有限公司“7·17”一般火灾事故评估报告
索引号 : 735214093/2023-3696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应急管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咸宁枫丹公交有限公司“7·17”一般火灾事故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7月17日01时59分许,位于咸安区广东畈村的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停车场停放的新能源电动客运车发生火灾,造成6辆新能源电动客运车完全烧毁,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约为187.7万元。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咸宁枫丹公交有限公司“7·17”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经市政府批复后,各有关单位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和法律、法规要求,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3年11月20日,市安委办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组成的事故评估组,依据《咸宁枫丹公交有限公司“7·17”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逐条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清单,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事故整改措施建议等具体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细致开展评估工作,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李才进:湖北晟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派驻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北枫桥停车场当班保安。夜间安保巡查值守履行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报告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落实情况: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对湖北晟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依法追究责任。
2.赵兴旺: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营运安保部6路线经理。接到起火车辆充不进去电的情况报告之后,未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落实情况: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对赵兴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300元。
3.郑伟:中共党员,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营运安保部副部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落实情况: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对郑伟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300元。
4.王贤梁: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营运安保部部长。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不够,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运营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存在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落实情况: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对王贤梁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300元。
5.肖世华: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处理落实情况: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对肖世华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1000元。
三、事故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在事故停车场擅自安装四个燃油储罐,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消防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1.市商务局会同咸安区商务局对现场“四个燃油储罐”问题调查核实,黄石市可再生资源公司因债务关系以四个燃油储罐抵债交付湖枫丹能源公司,2022年6月运至枫丹公交公司北枫桥停车场临时摆放,期间一直空闲未使用。2022年9月14日,湖北枫丹能源公司将四个燃油罐转卖给广东东莞姓艾客户,并出具情况说明及现场交付图片、收条。2.市交通运输局协同市消防救援支队成立督导组当面约谈了事故企业负责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及第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下达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经复查已整改到位。
四、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召开事故警示专题会议,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肖世华同志任组长,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公同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整改。联系生产商对运营车斩(100台奇瑞万达,100台北奔、50台野马)动力电池行全面检查评估,经检查后停运车辆82台,对14台车辆进行了技改,后期对电池更换、车辆淘汰更新等工作,在源头上杜绝此类自燃事件的发生。
对驾驶员进行心理安抚和安全教育培训。对驾驶员进行心理疏导,对特殊人员进行家访,充分掌握最近心理状态,避免心理因素干扰驾驶状态。开展常态化安全教育,加强处置电池自燃、车上“三品”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日常巡逻频次,每天发班前与收班后由驾状员对车辆整体及电池进行外观巡视,检查是否存在漏液、鼓包、异味等特殊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规范车辆停靠摆放,调整值班巡检队伍。对停靠的公交车采取间隔停放的方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单独停放,对所有消防设施、供电线路等设施进行彻底排查评估,增设监控设备等技防手段。调整各场站值班人员,夜班期间做到每个场站都有具备驾驶技能的人员留守,设置应急救援小组,确保事故发生后能第一时间处置险情。
(二)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客管处、枫丹公交公司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枫丹公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车辆排查、人员安全教育、应急值守、车辆停放、电池更新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杜绝汽车自燃事故发生。
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加强重点路段、两客一危一货及旅游车辆管理,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乘坐交通工具,防范车辆受高温影响发生自燃、爆炸事故。
(三)市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支队支队支队印发了《全市消防救援站开放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化提高全民消防安全识,载至2022年12月底,全市10个消防站共开展对外开放活功154次,培训15000余人。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营造全市各级“落实洞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支队提请市政府举办两期市直单位干都联工消防技能大赛活动,49支队伍,56家单位340余名干部职工参与,消防技能水平显著提升。
高频次、广覆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隐患、大型商业综合体、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等七个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单位1087家,督促整改隐患1165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7份,临时查封单位4家,有效遏制了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事故。
五、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咸宁枫丹公交有限公司“7·17”一般火灾事故”中,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充分认清管理中存在问题,对相关其事故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制定多项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整改;行业主管部门能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夯实安全监管责任,消防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和教育培训力度,有效提高了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范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防范新能源车辆自燃事件的发生。
咸宁枫丹公交有限公司“7·17”一般火灾事故评估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