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高新区藏龙府邸“8·3”一般重伤害事故评估报告
索引号 : 735214093/2023-3696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应急管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咸宁高新区藏龙府邸“8·3”一般重伤害事故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年8月3日,湖北辉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咸宁高新区藏龙府邸施工现场进行塔吊标准节吊装作业过程中,发生标准节坍塌,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8万元。事故调查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按照市政府批复要求,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2年5月12日,市安委办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事故评估组。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等评估清单,在有关部门开展自评基础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档案、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事故调查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柯子升,塔式起重机卸货现场指挥人员。处理建议:涉嫌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认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落实情况:2022年4月20日,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将此案移送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2年6月20日,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柯子升不起诉。
2.鲁力,塔式起重机卸货吊车司机。处理建议:涉嫌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认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落实情况:2022年4月20日,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将此案移送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2年6月20日,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鲁力不起诉。
(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杨和仙,湖北辉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副经理兼湖北辉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赤壁分公司法人。处理建议: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由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二是由湖北辉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2021年6月15日,咸宁市应急管理局下达处罚决定书对其处11.42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8日,已缴纳罚款。2021年1月22日,湖北辉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责成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罚款1万元,并暂停赤壁分公司在咸宁地区开展业务。
2.李智敏,武汉钢铁集团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藏龙府邸项目经理。处理建议:一是由市住建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二是由武汉钢铁集团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2021年7月22日,市住建局对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2021年3月6日,武汉钢铁集团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其年薪降20%,并给予严重警告。
三、事故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湖北辉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处理建议: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由市应急管理局处以20万元的罚款;二是由市住建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2021年6月30日,咸宁市应急管理局下达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20万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4月11日,已缴纳罚款。2021年8月16日,市住建局下达了《关于禁止湖北辉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建筑起重设备“一体化”业务的通知》,将该公司清退出咸宁高新区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2.武汉钢铁集团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建议:由市住建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2021年7月22日,市住建局对该公司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事故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湖北辉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一是公司技术部对各类专项方案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方案完整可行,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未进行安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禁止投入使用;二是进一步加大安全教育培训投入;三是组建专班对赤壁分公司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2.武汉钢铁集团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是开展自查,各单位对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逐一排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全面提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二是明确和落实各项目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总包方对分包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叉作业制定安全专项施工措施,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生产人员现场监督,统一协调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情况发生。
五、事故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一是增强安全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二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扎实开展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三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四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五是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完善建筑施工项目手续。
2.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是深刻吸取教训,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起重机械专项治理;三是守牢安全底线,落实主体责任。
六、评估组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本起事故中,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高新区管委会和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汲取了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咸宁高新区藏龙府邸“8·3”一般重伤害事故评估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