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 735214093/2025-0263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应急管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关心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省、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全面落实“一规划两方案”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今年,我市森林防灭火、因灾倒房重建、基层应急服务驿站试点等工作经验先后被《中国应急管理报》头版、省政府《政务要情》、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简报》推荐,选派选手参加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总决赛荣获全国一等奖。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抓思想引领。建立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首个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安全生产法》等内容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及业务培训内容,开展自学和集中研学,局主要负责人专题授课,邀请有关专家专题辅导,累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2次,举办宣讲报告会2场和专题培训班1期,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12次、支部主题党日12次。把法治教育纳入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积极参加应急管理网络干部学院、法宣在线等法治网课学习,根据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要求,开展综合执法业务专题培训,定期实施考核,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提高法治素养,今年,参加应急部、省厅组织开展的法治讲堂学习10余次,开展教育培训9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实地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人均学习培训时长在60学时以上。二抓关键少数。始终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制度,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督促提醒内设机构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办,先后召开局党委会8次,听取并研究法治工作情况、解决短板弱项,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三抓队伍建设。根据人事调整,及时调整局案件审查委员会成员。按照市区只保留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在撤销咸安区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基础上,重新组建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新增执法编制至27人。按照5%的要求,配备2名通过司法考试的90后充实法制审核岗位。通过公务员遴选和选调,先后招录4名年轻干部充实执法力量。至此,我局现有执法人员63人,已全部取得执法资格。
(二)健全责任体系。一是健全法规制度。制定或修订有关制度文件21个,编制了120余万字的《咸宁市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汇编》,制定了《咸宁市应急管理局推进依法行政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方案》《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五个一”活动方案》《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措施清单》,既明确执法职责,又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33本案卷检查出的115条问题责令各县市区限期整改,开展案卷制作专题培训会,从制度、流程、文书三方面优化提升办案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办法》,规范问题线索流转、移交、反馈,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制定了《行政处罚流程图》,落实《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规范了调查取证和办案程序。制定了《咸宁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一对多”工作办法(试行)》,完善了市区两级执法协调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制审核工作的意见》,聘请律师支撑法审工作,落实执法支队及局机关双重法制审核制度,将其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修订了《咸宁市应急管理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首次将所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提交案审委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依法科学决策。今年共召开案审会4次,对29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决定,至今无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创新执法方式。统筹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计划和专项检查计划等涉企执法计划,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对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辨识出A类风险企业9家、B类风险企业101家、C类风险企业422家、D类风险企业21万余家,针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的监督管理,建立科学有效、重点突出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推行“远程监管”“线上执法”等“互联网+执法”模式,将能不需要到现场的检查全部改为“线上”执法,整合局机关、县级应急局执法计划,确保去一次企业、做一次体检、改一批隐患,减少检查次数,减轻企业负担。今年8月起,在全省创新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体检”帮扶行动。全年共指导帮扶企业2393家,查改问题隐患51814项,其中重大隐患1204项。三是强化重点监管。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突出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共制定行政检查计划915个,开展行政检查1278次,发现问题隐患25154个,已整改25047个,整改率99.6%,对屡教不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共立案处罚29起,罚款金额747.157万元。今年,针对部分重点行业领域苗头性问题共下发《提示函》49份、《督办函》21份,市政府挂牌重大隐患13项,均按期整改销号,有力保障了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三)优化法治环境。一是高位推动定标准。开展“一把手”走流程、访企业等活动,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审批、执法和服务工作漏洞。召开科级以上干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形成《咸宁市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不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在市级主要媒体等平台发布《关于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的公告》,公布24小时监督服务热线,发动社会监督,对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行为零容忍。二是精简时限优服务。将审批权限委托分管负责同志实施,减少内部环节。将受理、移交、审查时间精确到时到分,承诺最长审批时限由5天压缩至4.5天,承诺办结时限相对法定时限压缩92%。推行许可事项一企一档、容缺受理、全程网办、延时服务等工作机制,全天候接受企业咨询,免于企业重复提交材料32项。在全市试点推行部分危化品经营许可延期“帮代办”服务,制作审查要点,企业可就近在县级应急部门提交申请和现场核查,市应急部门负责网上审批,许可证邮寄送达。通过网上审查、物流送达等方式,真正实现了企业零跑动,服务零距离。今年来,共受理行政审批件205件,其中承诺件134件,即办件71件,为企业提供延迟服务38次,收到感谢信7封,锦旗2幅。三是争取试点提能力。通过“统筹、共享、预防、救援”方式,统筹基层应急管理资源、整合队伍、装备、平台及场所,率先在咸安区永安街道和马桥镇6个村(社区)建起具备指挥调度、宣教演练、隐患排查等16项服务内容,可覆盖全灾种的“基层应急服务驿站”,为补齐基层应急短板,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供经验支撑。有关工作经验被《中国应急管理报》头版、省政府《政务要情》、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简报》推荐。
(四)营造社会氛围。一是落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市委党校春季班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强化领导干部安全意识。组织执法人员对高新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13期,按照季节性特点,对全市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企业开展“送法上门”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和有关专家通过上门指导、宣传培训等措施,强化企业日常安全教育,减少员工“三违”现象发生。二是开展宣教活动。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夜话”安全、防灾减灾主题班会、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今年,全市应急系统共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31次,进农村19次,进社区11次,进学校34次,进家庭11次。三是创新普法方式。加强防灾减灾体验馆、局机关宣传栏、宣传橱窗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力度,多批次组织机关干部、企业、学生、社区群众到防灾减灾体验馆接受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教育,共接待社会群体4900余人次。积极开展各类应急实战演练活动,在通城县、通山县等地开展无脚本应急演练,强化应急队伍救援能力和群众避险转移技能。发挥新闻媒体平台作用,开展《法治热线--部门说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广播节目,制作《咸宁应急》电视专栏20期,在国家级媒体发稿13篇,省级158篇,在市级媒体发稿143篇,主动向社会公开7期16个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二、存在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系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应急管理问题的工作措施还要加强。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监管执法业务水平还不够。三是推动应急普法工作实效性还有待提升,针对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普法方式尚有欠缺。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有关要求,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理,为咸宁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应急力量。一是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等制度,督促带领全市应急系统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二是强化推进政务服务。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和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持续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强化应急法治建设。积极配合市人大完成“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四是强化监管执法效能。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有关要求,优化培训方式,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素质。五是强化普法宣传培训。强化“送法上企”“送法下乡”,推行以执法促普法和“说理式”执法,推动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法治意识。推动以案释法,强力曝光反面典型案例,切实震慑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