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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安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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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安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5年03月05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市安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内容形式,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公开机制,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改进工作作风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新的成效。一是按照《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总体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定需要公开的,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我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及时发布和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范和制度。四是安监局门户网站不断更新完善,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充分利用网站平台,及时准确地向国家总局、省安监局报送大量政务信息,信息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安监局政务公开以网站、微信、宣传栏、短信为平台,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精心设计和推进门户网站建设,积极发挥门户网站在推进政务公开中的作用。2014年安监局通过网站发布信息133条,通过微信平台、安全生产月、宣传栏等其他方式发布信息300余条。共向国家总局、省安监局、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180余条。

(二)通过行风热线、电视问政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次。

(三)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2次,明确5名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任何复议,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的发布力度。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推动网上访谈、在线交流等互动功能建设。

七、其它情况说明

在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未发生泄密情况。

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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