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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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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市应急管理局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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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2019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办大力指导下,紧扣《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积极研究部署,强化工作措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法治能力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局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依法行政相关文件精神,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将法治工作和党建、业务等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同奖惩;二是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部署法制建设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听取法治部门建设工作情况,研究有关问题,确保法治建设任务得到全面完成;三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将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行述职述廉述法“三述同步”,强化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建立依法行政学习长效机制,制定《咸宁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培训计划》,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和重点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我局机构改革后的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确认,积极组织5期新转隶人员近100人参加安全生产执资格取证培训考试,开展执法人员旧证换证工作。三是开展“法律微讲堂”业务学习活动,结合机关学习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题党日、业务培训,开展交流式、讲座式等法律学习活动,把应急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等法律法规作为学习内容,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行政决策水平。一是强化行政决策程序和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职责和流程,积极完善以局案件审查委员会案件审核制度为主要形式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定性处罚时,组织由局领导和办案机构、法规机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案件集体研究会并将相关记录存档于案卷,有效加强了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二是强化行政决策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按照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加强法规机构法律专业人员配备,聘请法律顾问,积极组织本系统法律业务骨干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和法治化,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

二、聚焦发展重点难题,提升依法监管质量

(一)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全面压实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将部门安全职责纳入“三定”方案,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分线分片包保机制,明确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专委会业务主管责任,制定《责任告知书》,将法律法规的要求用48个字通俗表达,明确企业责任和包保责任人,采用“一岗两卡”方式,压实一线岗位操作人员责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建立工作评级制度,按“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对乡镇和县级专委会每半年进行一次评级,结果在全市通报,并纳入责任目标考核计分,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二是全面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划定重大、较大、一般和低风险企业,实行分级管理,逐一明确监管人员、任务和措施。将较大风险企业作为重点由市级部门监管,对123家涉及危化品使用、涉氨制冷、粉尘防爆和受限空间的重点工业企业重点管控。通过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督查,采取查企业倒查部门、查隐患查责任的方式,对市级部门和县安委会履责情况进行检查,形成《反馈意见》反馈,并建账管理,限期整改,进一步加强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查改的力度。三是全面夯实工作基础。出台了《加强和完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意见》,目前全市68个乡镇都成立了安监办,实现机构、编制、人员、装备、经费和办公场所“六有”。制定《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评级标准(试行)》,明确规范要求。推行乡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将较大数额以下行政处罚权限委托乡镇实施,调动和保护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确保责权一致,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安全监管基础。国务院安委会简报全文刊登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二)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编制年度检查计划。在征求各科室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市局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报省厅备案后推进实施,同时督促各县市区落实了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上报备案和实施等工作。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按照每季度对市级部门和县安委会进行一次综合督查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督查对《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和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政策法规机构运转情况。落实了今年5月份市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对全市66家非煤矿山进行拉网式检查,对9家违法行为较严重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做到有规必用,进一步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了《咸宁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两法衔接”联系机制,加强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推动《湖北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实施,制定了市应急管理局“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制作了行政执法流程图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规范了行政执法文书,明确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公示清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等内容,从制度层面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三)大力解决发展重点难题。一是开展咸宁市“迎大庆、保军运”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和全市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半年督查检查,对上半年建筑事故多发的地方开展检查督查,对存在问题列出清单,形成反馈,并下达提示函,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为解决建筑行业事故多发的问题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对上级挂牌督办的G351路段交通事故频发的问题,局领导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对近三年来全市道路运输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形成分析报告,采取上门会商、现场会商等方式和源头管控等多种措施,对全市44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治理,为遏制道路运输事故频发提供依据和支撑。三是通过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举措,科学处置了“8.2”崇阳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泄露事件,科学应对了“9.21”崇阳3.0级地震,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落实全市259处地灾隐患点防范措施,对12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社会单位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目前已整改完成9处。实行森林防火县、乡、村、组四级包保责任制,并在主流媒体公示,明确了59个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和25个国有林场为重点监管对象,扭转了8月份以来我市森林火灾频发的被动局面,为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在全省进行经验交流并推广。

三、聚焦服务中心大局,提升依法行政实效

(一)切实提升审批实效。一是优化审批事项。全面梳理机构改革后本系统的权责清单,明确职责,编制完成权责清单183条,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和投诉渠道;同时,强化“一张网”建设,领取35个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制定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和投诉渠道并予以公布。今年共完成245项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申办、变更和延期工作,较去年同期增长244%,完成8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变更和延期工作,完成52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47项安全条件审查工作,较去年同期增长48%和38%,完成2项第二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工作,完成1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批发)证的变更工作。二是优化审批效率。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时限、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限由45日改为20个日;三是优化审批环节。所有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严控审批时间,通过网上预审、物流送达等方式让科技多跑路,让办事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四是优化服务质量。加强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重新编制18项审批办事指南,建立审批事项容缺制度,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事项做到“立即办”,服务“零距离”。

(二)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摆正亲近与清白、管理与服务、执法与发展的关系,全面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积极参加信用城市创建工作,完善各有关企业的信用信息录入和有关安全生产信用文件的录入工作,按照“守信联合奖励,失信联合惩戒”的原则,对重点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采取侧重管理教育为主的监管方式,不让触碰信用“高压线”;采取依法打击、追责问责、源头管控、暗访暗查、跟踪督办等系列措施,管理不遗余力,不让员工触碰“红线”;采取对企业员工实行“一岗两卡”制度,消除责任盲区死角,不让老板逾越“底线”。

(三)切实强化宣传教育。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和“七五”普法要求开展了今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积极参加市委法治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举办的相关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新一轮的干部无纸化学法用法网上学习。组织参加了《法制热线》部门说法栏目,加大了居民楼梯间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为广大市民解答了一些生产、生活难题,进一步强化了“学法、用法、普法”效果;二是在局党组带头落实普法宣传“七进”工作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全系统和全市广大市民、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积极参加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和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今年12月4日的全国第六个“宪法宣传日”活动,面对广大群众开展法律咨询等志愿者服务,加大了对《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宣传力度,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70年法治回眸,我们的自信在这里》宣传视频,组织新任职干部进行宪法宣誓,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三是今年以来,我局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开展了广泛发动专题报道二十余篇,编印发放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森林防灭火等系列《防灾减灾明白卡》30余万册。将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知识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在各级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教育氛围。咸宁市获得全国首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总积分全省第一、全国第三。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法治建设得到有效推进,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尚不能及时适应;执法监督工作措施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部分行政执法监管力度不足。对于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积极探索,不断研究提高,在“学法、用法、普法”中砥砺奋进、再创佳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学法力度,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针对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理论的学习培训,继续开展“法律微讲堂”活动,创新学习交流方式,加强干部职工及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用法力度,提升执法监督能力和成效。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法制机构法制审核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利用“互联网+监管”、案件评审和“三项制度”的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力度,营造共建共为的法治氛围。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和“七五”普法要求,继续加强应急管理法治机关建设,深入开展普法“七进”活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重点宣传,利用新媒体媒介和高科信息技手段,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常识,深入到全民日常生产生活中,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的法治氛围。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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