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咸宁市应急管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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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2021年咸宁市应急管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6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2021-07-07
咸应急发〔2021〕7号
关于印发《2021年咸宁市应急管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高新区分局:
现将《2021年咸宁市应急管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7日
2021年咸宁市应急管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2021 年全市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党对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健全法规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普法宣传,为全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重点做好“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内容和党内法规的宣传。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推动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实际成效。(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
2.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制度。(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
3.完善应急法治建设规划和制度设计。结合《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咸宁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全市“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科学把握新时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形势任务,启动全市应急管理“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4.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及有关科室)
二、完善应急法规制度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5.大力推进应急预案编修。根据《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抓紧编制修订我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制定主要灾种、典型事故应急处置方案。(责任科室:应急救援科、防汛抗旱科、火灾防治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及有关科室)
6.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危化科、基础科、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高新区分局及有关科室)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工作保障,做好局机关执法服装配发工作。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应急救援科、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及有关科室)
8.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编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加强高危行业企业明查暗访,严防严控严管,有效化解风险。加强乡村地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危化科、基础科、政策法规科、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高新区分局)
9.加大事故查处力度。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力度。原则上全文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加强社会监督和警示教育。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失信行为。(责任处室: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及有关科室)
10.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制定市局案审会工作规则,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组织召开案卷评审会,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加强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资格取证和到期换证工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危化科、基础科、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高新区分局及有关科室)
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1.加强行政应诉。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点评“三合一”要求。(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牵头,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及有关科室配合)
12.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对信访投诉请求事项通过法定途径进行合理分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落实《咸宁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责任科室:办公室及有关科室)
1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推动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责任处室:办公室及有关科室)
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14.组织系列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楚天行、《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11·9”消防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组织宪法法律宣传。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突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大局,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危化科、基础科、应急救援科、防汛抗旱科、火灾防治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等有关科室,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高新区分局)
15.加强应急法治教育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旁听庭审制度,组织好厅机关干部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组织旁听庭审活动。通过党史教育、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举办不少于4次法治专题应急大讲堂,举办执法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能力。(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及有关科室)
16.组织参加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弘扬应急法治文化,普及应急法律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的应急法治意识和应急能力。(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及有关科室)
17.加强应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两微一网”普法宣传功能,强化防灾减灾示范社区普法阵地作用。完善安全教育体验馆建设。组织制作普法宣传微视频、应急法治宣传动漫、应急科普作品,丰富应急普法宣传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向上的应急法治文化。(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等有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