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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来       源 :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单位: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解读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文件背景与目的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咸宁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咸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该计划的目的是落实“分类分级监管”要求,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基本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

总体目标‌:实现依法治安,坚持发展和安全两手抓、两手硬,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编制规则

(一)执法人员确定

总执法人员数量‌:63

参与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数量‌:根据在册人数的不同比例计算(局机关70%,专门执法机构90%),扣除从事其他应急工作的人员,实际参与安全生产执法的人员为37人。

(二)执法时间确定

国家法定工作日‌:248天(全年自然天数365天 - 双休日104天 - 国家法定节假日13天)

总法定工作日‌:9176天(执法人员人数37人 × 国家法定工作日248天)

重点检查工作日‌:2133

一般检查工作日‌:1423

其他安全执法工作日‌:3250天(包括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政许可、事故调查等)

非安全执法工作日‌:2370天(包括值班、学习培训、会议等)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详细列出了每家单位的检查时间和实施单位(见附件123)。

(三)检查对象确定

重点检查单位‌:62家次,包括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单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检查单位占比‌:84.93%62家次/73家次)详见计划附件1、附件3

一般检查单位‌:11家次,除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一般检查单位占比‌:15.06%11家次/73家次)详见计划附件2

由于全市重点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较多,无法实现年度内“全覆盖”,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计划由县(市、区)应急部门配合实施,并分年度对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四、主要任务与要求

1.主要任务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打非治违”工作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生产安全执法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

2.监督检查机制与方式

建立计划监督检查、专项治理、综合督查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双随机”监督检查与计划监督检查同步推进,专项治理和重点监督检查同步实施。

3.监督检查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执法手册》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涉及的内容进行检查涵盖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18项内容。

六、相关要求

1.严格执行计划各执法计划实施单位需严格按照计划时间开展检查,确保计划的严肃性,执法计划的调整与变更需报批后实施

2.‌完善执法档案。各执法计划实施单位需完善相关执法档案及资料,及时存档。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咸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