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安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第二次专题研学工作方案
咸宁市安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第二次专题研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专题研学的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专题研学工作的通知》(咸组通〔2015〕56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市安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专题研学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本次专题研学围绕“严以律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主题进行。时间一天,其中集中学习和对照检查各半天。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就如何“担当负责、争作为、守规矩”进行研讨,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进干部“清廉为官、事业有为”。
二、方法措施
(一)认真开展学习
1、学习内容
严格做到市委规定内容必学:一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必学,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和贵州考察、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中央《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必学。三是省委和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必学。四是正反典型案例必学,特别是省委通报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8起典型案例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2015〕第2期)必学。五是焦裕禄“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精神和熊征宇同志“忠正敏行,思变笃实”的优秀品质以及先进事迹必学。六是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联系反面典型深入开展研讨的通知》必学。
2、学习方式
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中学习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为主,可采取学习传达文件、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要保证集中对照研讨前必须集中学习1次。同时,县级干部要解决好工学矛盾,围绕学习的内容和要求在集中学习前开展相应自学活动,并结合工作实际,思考如何推进业务工作。
(二)深入开展对照研讨
1、深入查找问题
县级党员干部结合个人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联系安监部工作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履职尽责情况,深入查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主要查找是否存在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跳不出条条框框限制、走不出思维定势;囿于既得利益、局部利益,本位主义;不经过充分调研论证、不考虑实际效果,只想着出台新政策新举措等问题。
2、撰写对照研讨材料
县级党员干部要结合学习心得、个人实际和征求到的意见,撰写对照检查材。局主要负责同志集中研讨会上的发言材料,要在会前经市委第四巡回督查组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其他县级干部的发言材料,要在会前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市委第四巡回督查组备案。
3、集中研讨要求
集中研讨要做到县级干部人人发言,既要聚焦问题、剖析原因,又要明确方向、精准整改,不能言之无物、隔靴抓痒。此次集中研讨将邀请市委第四巡回督查组全程参与督查。机关全体干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列席观摩集中研讨。
(三)抓好整改落实
县级党员干部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清单和整改效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局领导班子要对照中央《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落实的具体办法措施,并将相关意见建议于8月底前报市委组织部。
(四)研学议程
1、时间:拟定于8月上旬,时间一天,其中集中学习和对照检查各半天。
地点:局9楼会议室。
2、参加和列席人员
(1) 市委第四督查组(3人);
(2) 局领导班子成员(6人),局县级干部(2人);
(3) 机关全体干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列席观摩集中研讨。
三、有关要求
1.强化领导责任。局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聚焦“担当负责、争作为、守规矩”,扎实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专题研学。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学习,带头对照研讨,带头整改落实。
2.强化研学实效。本次专题研学要保证时间,保证质量,务求实效。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拟定的时间参加学习研讨,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调研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深挖细研,提高集中研讨材料的质量。坚决防止、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坚持统筹兼顾。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将专题研学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结合起来,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改进创新发展结合起来,切实做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
4.强化总结宣传。要及时总结第二次专题研学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高质量、高标准集中研学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题研学成果,并按要求向市委第四巡回督查组、市委组织部报告相关情况。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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