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市应急管理局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党组
2019年4月26日
市应急管理局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办发电(2019) 18 号)精神,今年5月是全市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要求,确保我局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自觉践行 “两个维护”
二、活动内容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的学习宣传,重点组织开展好十三项活动:
(一)组织开展学习宣讲竞赛活动。结合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组织参加市委举办的《条例》《监察法》的学习宣讲竞赛活动,增强党员干部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1.开展一次“学”“讲”活动。结合“十进十建”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一次《条例》《监察法》专题学习,局主要负责人围绕此次活动主题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讲一堂廉政党课,局机关支部书记给支部党员讲廉政微党课,教育广大党员不忘初心,讲规矩守纪律。(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2.开展一次“赛”“考”活动。组织一次《条例》、《监察法》知识竞赛和知识测试活动。(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3.开辟一系列媒体宣传栏目。综合运用广告牌、专栏、展板等载体,让《条例》、《监察法》深入人心,确保学习宣传全覆盖无遗漏。(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二)开展“护航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坚持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令行禁止。
4.开展以“执纪监督在一线”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围绕服务和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生动讲述应急管理系统自觉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忠诚履职、精准执纪执法,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的故事。(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5.组织参加“落实‘十二条’我们在行动”主题活动,观看市纪委监委的全媒体问政栏目。(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三)开展“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突出抓好“关键群体”,提升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廉政教育全覆盖。
6.以学习《条例》《监察法》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关键岗位干部廉政谈话活动。(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7.组织参加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培养勤政廉政高素质公务员队伍。(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8. 组织参加市纪委监委、市妇联组织的家庭助廉活动,培养和传承优良家风。(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四)开展正反面典型廉政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带动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戒预防作用,增强典型教育的思想性、生动性、针对性,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9.紧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七个有之”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学习市纪委监委典型案例,开展自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10.组织局全体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底线》,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11.组织局精准扶贫工作队学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选编》,以案为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局精准扶贫工作队)
12.组织参加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举办的“寻找身边廉政典型”活动,挖掘选树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利用报告会、新闻媒体等平台载体,讲好应急管理系统廉洁故事,开展向典型学习活动,发挥典型示范辐射作用。(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13.开展走进廉政教育基地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引领和教化作用,组织局党员干部参观闯王文化园廉政教育馆、江夏金口中山舰博物馆、黄袍山革命苏区等爱国教育、廉政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三、活动安排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营造氛围,时间从4月中下旬至4月底。
1.组织开展《条例》、《监察法》学习宣传。
2.集中学习违纪违法案例。
3.启动“寻找身边廉政典型”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铺开,时间为5月份。
全面铺开各项活动,形成学习宣传党纪法规的热潮。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时间为6月底前。
组织上报总结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承担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我局“宣教月”活动。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扛稳抓牢做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带头讲党课,“宣教月” 各项话动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突出主题聚焦。聚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这个主题,围绕学习宣传《条例》《监察法》这一主线,通过集中开展十三项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纪法、廉洁意识,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
(三)深化活动成效。要结合实际,按照省委、市委统一部署,既要完成好“规定动作”,又要做好“自选动作”,又要发挥职能优势,创造性开展一系列接地气、聚人气的“宣教月”活动,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落实落地。
(四)加强监督检查。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加强对“宣教月”各项活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报送开展“宣教月”活动情况,坚决防止“只部署不落实”、“落实不到位、走过场”等问题,强化追责问责。
上一篇:
我局组织参观咸宁市廉政教育基地 筑牢反腐思想防线
下一篇:
无钱上学读书 义工送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