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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5-03-1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124日至2024119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巡察。2024321,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局主要同志总负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科室(单位)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4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开展自我批评,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形成了以党委书记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上下联动、共同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调度督办,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四个清单,36个问题细化110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期限。局党委每月召开党委会部署推进问题整改工作,511日、67日、624日、716日、86日分别专题研究整改事项;719日研究巡察反馈问题追责问责事项;930日研究审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同时建立整改台账,根据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分类,及时动态更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巩固整改成果。局党委坚持把见成效与管长远结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务实管用、常态长效。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体检”帮扶与执法检查互为补充的长效机制,制定《咸宁市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不准”》,完善行政审批、内部法制审核、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案件线索移送等制度,统筹规范执法检查,加快审批流转程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民、廉洁的服务。制定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禁违规饮酒规定、机关财务管理、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持续改进作风,提高工作质效。出台科室、直属单位干部绩效考评办法,建立月通报机制,强化实绩实干鲜明导向,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问题1学习宣传抓的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将《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业务培训和市县党校干部轮训学习内容。发了《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活动的通知》,制定“一法一条例两清单”宣贯方案,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2.分别举办全市非煤矿山、工贸、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及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专题培训班,全市共800余人次参加培训,全市党政领导干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3.对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按照《条例》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发布一批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在社会上形成了警示震慑作用。4.局主要负责同志于20244月在阳光社区开展了《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宣讲,于628日在全系统内讲授信访专题党课,宣传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党员干部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能力和群众信访意识得到有效提升。5.3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2贯彻落实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派员列席参加,会上,领导班子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训词精神进行对照检查,依次开展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2.举办4轮防汛抗旱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市县防指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全市乡镇、各村(社区)等1600余名同志参训,进一步提升干部的应急处突知识水平,强化灾害应对能力。3.全面开展自查排查,制定专题研讨工作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组织开展咸宁市历史极端强降雨防范应对复盘推演工作,并形成工作报告,补齐了防汛检查工作的漏洞和短板。4.编制并更新《2024年度咸宁市防汛抢险救援工作手册》、《乡镇(街道)暴雨洪涝灾害人员应急转移避险工作预案》、《村(社区)暴雨洪涝灾害人员应急转移避险工作方案》《山丘区暴雨洪水人员应急转移避险明白卡》等参考模板,联合水利部门制定并印发《关于严明乡村干部防汛纪律的命令》,完善了暴雨洪涝、防汛救灾的工作制度,补齐了应急转移避险工作短板,提升了工作人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5.3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3: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还有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关事宜,明确了标准化创建工作责任科室。制定出台《咸宁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定级管理细则(试行)》,目前,对咸安、嘉鱼、崇阳等地企业三级标准化创建现场评审工作进行现场抽查,并对三级达标企业进行公告。全市完成标准化三级创建的规上企业705家,创建率提高到68创建工作质效稳步提升。2.制定了《咸宁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制度(试行)》,针对咸安区事故多发态势,督促采取“六个一”、“查隐患、保平安、助发展”动态清零行动,排查问题隐患15067项,其中一般事故隐患14608条,重大事故隐患459条,通过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模式确保全市安全形势平稳。3.制定《咸宁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对全市所有正常生产、基建以及关闭矿山持续开展全覆盖检查,累计检查矿山32家(次),查改一般问题隐患237条,重大事故隐患3条,责令停产整顿2家,立案处罚25.8万元,推动咸宁非煤矿山领域安全平稳发展。4.在咸宁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对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公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营造激励先进、群众监督的社会氛围。5.4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4:落实安全风险管控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咸宁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咸宁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待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印发了《关于开展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危化品、烟花爆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修编应急预案,企业根据实际制定预案并开展实战演练,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2.全市7家重大危险源企业8处重大危险源,均已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每处重大危险源均明确了3个包保责任人,做到一源一档管理,通过湖北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发现并处置异常情况5次,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3.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通过“监管部门专家”的形式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现场检查,从10个方面加强风险管控,同时督促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风险等级评估,目前全部完成自评工作。4.4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5: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咸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全市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行动方案》,文件中明确办公楼(写字楼)、商住混合楼、矿山企业地面建筑等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清单,同时印发《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集中拆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消防专项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高层建筑物的整治力度;2.督促咸安区城隍庙烟花爆竹公司制定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全体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要求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举一反三,对照自查补缺。对横沟桥镇涉及无证经营的2人进行了约谈教育,将双溪一副食店移交给咸安区公安局进行处罚。3.联合市公安局对全市1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445家零售店(点)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共计取缔不符合要求零售店32个,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6000余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7起,行政处罚25.77万元。43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6推动安全筑基提能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印发《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的活动实施方案》,2024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40场次,带动群众安全生产风险意识得到显著提高。2.各县(市、区)均制定了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演练73场次立足于“断电、断网、断路”等极端情况,开展通信设备演练、军地联合演练、无脚本演练,在通城县关刀镇白源村、崇阳县路口镇洋港村、咸安白云山等地组织开展夜间转移避险无脚本演练,取得良好效果。3.2024524日,组织全市事故统计工作人员学习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邀请省厅领导授课,召开事故统计工作座谈会,加强统计工作业务学习和工作经验交流,事故统计能力得到提升。4.2024年,在我局门户网站的“法定主动公开栏目”栏目中,公开了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数据、重大隐患销号、典型案例等8次,强化以案释法的引领示范和警示教育作用。5.5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7强化灾害风险防范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专题学习。311日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筑牢自然灾害防线;2.印发《关于做好自然灾害灾情信息共享的通知》,加强灾情信息互通共享工作,确定16名联络员,在梅雨等关键时期,与气象、水文、水利等部门开展研判会商21次,深化“双线叫应机制”,第一时间识险报灾,崇阳县高枧乡石咀村、通城县五里镇金塘村2起成功避险避灾案例获应急管理部通报表扬3.印发《咸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强降雨期间,根据应急预案前置储备折叠床、帐篷、衣服被褥等救灾物资,按不少于300人应急转移安置需求有计划增补物资储备4.在咸宁市应急信息化二期项目建设过程中补充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技术支撑,通过音视频云平台构建,语音通信软交换技术,监控图像调用,结合移动视频传输系统,实现指挥中心对一线现场信息的直接掌控,为指挥中心应急指挥提供有力支撑,为领导提供指挥决策调度服务5.3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8统筹灾情信息管理还有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印发《关于加强咸宁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向市林业、农业、气象部门及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发送《关于支持建立灾害信息员培训师资专家库的函》,专家库现有专家11名。灾害信息员队伍人数由巡查时2337人增加到2541人。2.召开《2024年度全市灾害信息员视频培训会》,邀请市气象局专家授课,市、县、乡三级灾害信息员共计149人参训,培训中对灾情报送精准性及典型问题进行详细讲解说明,信息准确性得到提高。3.常态化开展灾情报送工作督导,对43个乡镇60名灾害信息员进行随机抽查,电话询问灾害信息员职责任务,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反馈问题60个,发送工作提醒函进行整改,目前问题均已完成整改,灾害信息员履职能力得到提高。4.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9推进防灾减灾教育体验力度不大。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制订防灾减灾教育体验馆年度工作计划、咸宁市防灾减灾体验教育馆运营方案,使场馆能够正常运营,日常接待能力和利用率得到稳定提升。2.向市教育局、市减灾委成员单位、企业及社会组织发函组织机关干部、在校学生、社会组织、企业职工等群体赴防灾减灾体验教育馆参观学习,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联合高新区、财政部门举办专题活动,确保场馆利用率和群众参与率稳步提升。问题整改以来已开展防灾减灾教育28批次2802人,人数同比上涨678%3.协同咸宁市蓝天救援队开展防灾减灾教育“走出去”活动,开展暑期防溺水宣传教育,提高中小学生对溺水危险的认识,让学生掌握防溺水的基本知识和技能4.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10应急救援预案建设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印发《关于开展专项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6个县(市、区)开展应急预案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有关企业依据职责修订本部门预案并进行备案。完善大中型水库“一对一”抢险救援方案23个,完善其他应急预案45个。2.结合本地实际,完成了《咸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咸宁市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咸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咸宁市地震应急救援预案》《咸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和实施工作。3.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11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基础薄弱。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研究制定了《咸宁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标准,完善相应考评考核机制。2.将应急救援队伍纳入信息化平台进行动态管理,对咸宁市应急救援力量汇编进行完善,实时掌握队伍信息。抽调年轻干部会同蓝天救援队组建270余人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针对性训练,强降雨期间集中备勤,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3.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12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311日,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上学习救灾物资储备的有关规定和规划,制定应急救灾物资统计制度,对救灾物资出入库、存放等进行规范,定期盘存库内物资,做好物资入、出库统计,及时更新物资垛卡,共开展7次物资盘存。2.按照《咸宁市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规定及岗位职责》要求,规范落实应急救灾物资出入库登记、分类存放、堆码整齐美观、“发旧存新”“发零存整”和库房进出两人以上同行、内部地面与墙壁整洁无杂物等管理规定。全面清点仓库物资,加强仓库管理,保障库存物资账实相符、信息准确、位置清晰,库房干净整洁,组织专业人员对三楼物资渗水处进行处理,对墙面进行修补,维修工作已于715日完成并验收,同时定期对仓库进行巡查和修补。3.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市本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物资储备管理,规范物资保管、调用、处置环节,全面提升应急救灾物资各环节管理水平。4.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13执法处罚不够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督促4起未结案件尽快结案。4起未结案案件目前已结案2件,未结案的2起已移送至咸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清缴罚款18万元,批准同意延期(分期)缴纳罚款22万元,法院正在执行欠缴罚款114.847万元,另一案件欠缴罚款20万元,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发现无财产可供执行,已终结执行。3.15起无改变处罚的依据,告知和处罚金额不一致案件以及4件对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罚款已经办结归档。3.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法制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所有做出执法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均经过法制审核,安排通过司法考试的在编人员承担法制审核工作,要求办案人员在处罚决定前提交书面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将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自由裁量依据、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详述清楚,同时,加强法律文书法制审核。4.举办执法业务培训和考试4期,进一步营造执法人员在业务上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20247月,我局在全省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大练兵”“大比武”中获得团队三等奖,参训人员被评为优秀学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55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14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法制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法制审核流程,明确法制审核人员,按照分级审查的原则,一般处罚由执法办案机构自行履行法治审核程序,较大以上行政处罚由局机关负责法制审核并上案审会讨论决定。同时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支持,明确一名通过司法考试人员承担法制审核工作,所有行政处罚案件未经法制审核的不得做出执法决定;2.增加事故调查力量,通过组建事故调查专班,邀请专家、抽调业务骨干参与,集中时间和精力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3.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执法业务培训,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讲解,提高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20248月,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局执法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4.6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15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还有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局党委会(局保密委员会)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2024年研究保密工作2次;建立局保密委员会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工作制度。明确成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每年定期向局保密委员会书面报告上一年度保密工作情况。2.制定《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秘密管理办法(暂行)》,从制度上明确应急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及其他事项等三大类工作秘密事项范围,规范工作秘密事项确定、解除流程;对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重新修订印发《咸宁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流程,层层把关,严格信息(公文类和非公文类)审查程序,规范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3.开展保密审查。对照《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重新规范涉密人员保密审查,并组织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保密意识进一步增强4.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16意识形态必学内容还有漏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2.研究制定《中共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2024年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作为专题列入学习计划。3.开展党委中心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补学了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4.1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问题17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得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党风廉政内容15次、“一把手”讲党风廉政党课2期、开展专题读书班2期、专题辅导2次、警示教育2次。我局党纪学习教育做法在全市纪律教育专题培训会上作经验交流。2.制定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具体任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任务分工。3.制定市应急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将各科室(单位)纳入考核范围,与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同步进行,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内容并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4.在第五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以“树清廉家风 创最美家庭”为主题,开展家庭助廉座谈会,评选清廉家庭10个,打造廉政文化墙3面,利用大楼电子屏24小时播放宣传标语30营造廉政氛围。5.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18推进清廉咸宁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项目清单,并明确具体工作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实施步骤。2.围绕清廉机关年度工作方案开展各项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实地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动态更新干部廉政档案,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干部职工的清廉意识进一步增强。3.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上开展家庭家教家风专题学习,在第5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4位年轻干部进行交流讨论4.局机关纪委在重要时间节点对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开展公车使用、值班值守、财务报销、履职尽责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印发通报2期。5.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19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听取2023年党内法规工作情况报告,领导干部对党内法规工作重要性有更深入的认识,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2.制定《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法规和法律清单》,将党内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个人自学内容,提升党员干部知法懂法守法能力3.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局机关纪委联合政策法规科对机关科室(单位)开展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并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整改到位4.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20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有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20248月,局党委充分分析研判干部队伍情况,经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直机关纪工委汇报沟通,配备机关纪委书记。2.对照问题全面自查。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出缺超过1年,相应配备到位。3.20246月,通过遴选方式,补充2名年轻公务员到局办公室和机关纪委,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力量。20248月,对机关纪委进行换届选举,选优配强,组建了新的机关纪委委员。4.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21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补齐2018年精准扶贫慰问费附件。2.规范财务报账制度,研究制定《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财务报账内控标准及执行简明表》,规范财务管理。3.626日开展机关财务制度培训,局财务负责人对公务接待、报销、转移支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讲解,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制度落实。4.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22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规范财务报账制度,研究制定《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财务报账内控标准及执行简明表》,进一步规范财务保险流程和经费管理。2.626日开展机关财务制度培训,局财务负责人对《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预算管理、报销支付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讲解,确保严格按规定开展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3.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23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对未入账的托盘、窗帘、救灾中心标识牌、体验馆维修更换视频影像设备等固定资产,均已在20245月补记固定资产入账,并在资产系统中录入资产卡片。2.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全面厘清局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现状,将资产系统中所有资产使用人逐一进行核对,并进行正确登记按照登记的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系统中对资产卡片进行修改,做到心中有数、账实相符。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文件及规定,学透国有资产管理各项规定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4.3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24项目竣工(消防)验收备案手续缺失。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咸宁市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项目由市民政局立项建设,机构改革后,救灾职能划转,咸宁市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由市应急管理局管理使用。该问题由市民政局负责整改,我局及时跟踪。1.指派专人协调项目验收及移交手续,42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同市民政局进行对接联系,商讨项目验收及移交手续,积极联系项目管理人员,已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2.委托专业消防公司对救灾中心消防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检查现场情况说明,解决存在问题6个,维修设施设备11件套,有效消除存在的隐患3.全程跟踪项目验收进度,积极配合现场查勘、房屋鉴定测量及相关手续办理,及时完成验收及移交手续。

问题25资产产权登记不及时。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咸宁市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项目由市民政局立项建设,机构改革后,救灾职能划转,咸宁市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由市应急管理局管理使用。该问题由市民政局负责整改,我局及时跟踪。1.指派专人协调项目验收及移交手续,42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同市民政局进行对接联系,商讨项目验收及移交手续,积极联系项目管理人员,已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2.委托专业消防公司对救灾中心消防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检查现场情况说明,解决存在问题6个,维修设施设备11件套,有效消除存在的隐患3.全程跟踪项目验收进度,积极配合现场查勘、房屋鉴定测量及相关手续办理,及时完成验收及移交手续。

问题26存在擅自改变采购方式及代理机构、先采购后补办手续、询价单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开展政府采购的业务水平。2.印发了《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的暂行办法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通过制定财务管理有关办法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确保手续规范、账实一致。3.4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27未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在设备使用、出借、维护、检查等方面存在责任不清、使用不当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装备管理制度》,完善应急装备使用、维护保养、出入库管理规定,确保人员、设备时刻处于完好和待命状态。2.定期维护保养,每季度对应急装备进行检查,确保应急救援装备在应急救援时能充分发挥作用。强降雨期间,按照“三个一”标准(一部视频叫应电话、一部卫星电话、一部对讲设备)为市县应急、水利部门和乡镇配备应急通信器材104台套,逐一开展演练测试,确保极端情况下通信畅通,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3.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28执行党内议事决策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开展党内议事决策制度专题学习,在42日的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党委工作程序。2.制定《咸宁市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报告事项范围和报告程序,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规定,2024年以来召开党委会23次,编发会议纪要23份。3.“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更加严格,每件决策事项均督促相关科室填写报告表,签字盖章后报纪检组备案。“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要求填写《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上会讨论均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组长参加。4.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29开展党委民主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中共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2024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并向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报送《邀请函》,邀请派员指导我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制定并印发了《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将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制度化、常态化,确保谈心谈话不流于形式,起到实效。3.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30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建立学习制度。研究制定了《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常态化开展2.严格执行落实。深入研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印发《中共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12次,集中研讨3次,每次学习前均由党委书记审定学习方案,按照规定做好签到、记录,未及时参学的班子成员及时补学,交流讨论主题明确,不断提升学习的规范性。3.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31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巡察反馈以来,局党委3次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督促按期完成换届选举,配齐了机关党委委员、党小组组长、党务干部,党组织建设和责任体系建设有力;2.制定《市应急管理局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组织开展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制定考核方案,通过日常考核和书面述职的方式对4名支部书记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3.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32推进支部“两化”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对“三会一课”活动开展时间、内容、程序、任务进行明确规定,各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按时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各党支部书记在支部讲授党课共4场;2.制定《关于开展党支部“全面体检”的实施方案》,要求党支部对照“体检清单”进行自查体检,机关党委指导4个直属党支部各开展支部自查体检1次,通过清单式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不断补齐短板,提升工作质效3.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党务干部专题培训,会上对机关党务干部应知应会基本知识进行讲解宣讲;机关党委书记与党务工作者进行谈心谈话,提要求、补短板,推进支部“两化”建设,激发基层党组织战斗活力。4.5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33督促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不够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咸宁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重新调整各党小组名单,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督促指导所在的党小组,在会前交心谈心,按照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营造党员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2.定《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使谈心谈话活动常态化、规范化,组织上能够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动态。3.5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34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选优配强党务干部,通过公务员招考、遴选等方式,招录2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从事党务工作,充实工作力量2.组织直属单位各支部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会上就如何规范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提升其工作能力,20248月得到机关工委调研组肯定;3.制定《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党员发展流程》,党务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依照流程办事,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规范。4.4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35个别中层正职长期空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经向市委组织部汇报沟通,20247月,总工程师已配备到位。2.全面自查,及时配齐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3.开展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学习,202442日,组织班子成员和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相关同志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20246月,通过遴选方式,补充2名年轻公务员到局办公室和机关党委,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力量,做好干部接续培养。4.1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36对重要岗位干部管理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20245-6月,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党委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专题党课、警示教育、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干部纪法意识,抓早抓小,咬耳扯袖,防微杜渐。深入学习党纪法律法规,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进一步增强;2.20235月受到警告处分的干部,在处分期满前1个月,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教育回访,最大限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结合5月的支部主题党日,开展家庭家教家风专题学习,组织重要岗位干部、年轻干部开展家庭助廉座谈会,进一步强化家风建设,强化干部8小时以外的教育督促。3.624日,研究制定了《咸宁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对工作着装、会风会纪、出差调研、外出报备及请休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规范。629日,研究制定了《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严禁工作人员违规饮酒,监督引导党员遵规守纪,不越底线和红线。局人事科、机关党委组织各科室、各单位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和廉政风险管控清单,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一是问题整改劲头不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二是建章立制力度不减,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制定、执行上的短板漏洞,及时修订完善,强化刚性执行。三是作风建设标准不降,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系统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用严实的作风为全市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15-8255765

邮政信箱: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151号房产交易大厦907办公室

电子信箱:412847147@qq.com

中共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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