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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来源: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7-26

“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健全应急指挥体系,优化协同联动机制,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1.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来,我市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地震局的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市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市农业局的草原防火、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形成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清晰界定应急管理部门与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保证既有效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力量优势和综合协调职能,又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专业优势、行业优势和日常防治作用,形成应急管理工作合力。

2.健全应急指挥体系。调整市级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明确市应急委员会及其办公室、36个专项指挥部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厘清了市级相关部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职责,各县(市、区)均已建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应急救援组织领导体系,为突发事件的应对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持应急值守“四种状态”。推动市、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成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市县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率达100%。应急部门与军分区、武警、公安、水利、消防、铁塔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应急救援现场处置联动机制,建立“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抢险救援工作机制,一般和较大险情由县负责,重大及以上险情,市、县组成联合指挥部实施抢险救援。制定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统筹调配方案,明确路线、车辆和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一旦出现险情,市级2小时、县级1小时以内到位,确保抢早、抢小、抢了。

3.优化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了部门间、区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压实“防”与“救”的责任链条,厘清了应急与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职责分工,与消防、咸宁军分区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实现人员队伍、装备设备共享。将市民兵应急力量纳入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军地情报信息网络,拓宽突发事件报知渠道和通报范围,健全重大事件情报信息军地共同研判和信息共享机制。应急部门开通专(军)线电话,军地应急指挥调度视频系统已完成搭建,建立起密切、安全、顺畅的信息共享和灾情通报机制。建立军地联络官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人,相关工作信息、工作任务能够第一时间无缝对接。多次调用民兵参与各类应急救援及演练任务,通过全领域、全时空、立体化的实训实练实战,我市军地在应对重大灾情、险时的快速反应、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二)加强法规标准建设,健全应急管理法治体系

1.完善应急法规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起草实施方案。制定实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依法治理责任清单,部署、落实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市应急局建立以局领导班子、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四级调研员为成员的案审会,制定《咸宁市应急管理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咸宁市应急管理局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规则》,完善以局案件审查委员会案件审核制度为主要形式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程序,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外聘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完善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2021年以来共组织召开4次案审会对较大以上处罚进行集体研究决策。

2.健全应急标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火灾防治、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应急救援、救灾和物资保障等市域规范性文件,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出台《咸宁市防洪管理办法》,加快制定《咸宁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细化出台《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及救灾物资调拨工作规程》,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及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县(市、区)完成柴油纳入危化品监管相关审批工作。持续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减、降”专项行动,对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宣布失效2个,废止2个。着力研究特种设备事故监管及调查相关政策、醇基新能源液体燃料安全监管政策,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地区成熟做法,明确市县之间、部门之间工作职责,指导县市区正确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顾问律师团队专业优势,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对市直部门提出的60余份办法、制度、程序等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并回复。邀请律师开展案卷评查22件,组织法治讲座1次,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案件2个,处理日常执法案件法律咨询2个,对签订的民事合同出具法审意见5份,协助处理民事强制执行案件1个。

3.加强应急预案管理。2021年市应急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及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我市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更高水平建设。2022年初,《咸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其它36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及县级政府部门应急预案修订编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针对各类灾害特点,指导乡镇(村组)编制人员转移避险、防溺水、防森林火灾等应急工作方案,我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已基本建立。

4.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在全市应急系统推动《湖北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有效落实,加强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和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计划网上备案、执法文书网上制作等,做到执法全过程、全信息记载,可回溯,可共享;按法定时限要求,在做出行政决定7天内公布行政许可、处罚等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创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式,通过“随机抽查专家审和现场核查交叉审”等方式,加强对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案卷评查指导,对各县市区执法文书使用不规范、执法保障不到位、“放管服”改革精神落实有偏差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确保执法主体适格、对象适格、权限合法、程序规范。2022年,市应急局1个执法案卷被省司法厅评为优秀案卷。统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和专项检查,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对全市应急系统年度执法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督办,每季度开展一次通报。梳理规范执法事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强化违法行为失信联合惩戒。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对六个县市区开展全覆盖式案卷评查,共检查行政处罚案卷和事故调查案卷54本,检查问题300余条,相关问题已形成问题清单并反馈给各地照单整改销号,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企业权益。推行“远程监管”“线下执法”等“互联网+监管”模式,推进“互联网+执法”,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挖掘和宣传一批典型案例,2022年,通过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5个,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三)集聚创新发展要素,完善人才科技支撑体系

1.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咸宁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完成应急指挥场所、应急通信网络、音视频融合指挥调度系统、网络安全及运维体系等基础性硬件设施建设,实现了应急指挥有场所、省市县应急指挥调度上下贯通、部分重点部门可视化指挥调度横向打通、重点危化企业视频监控汇聚、灾害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等功能。在全省率先部署应急云广播系统,第一时间“点对点”精准发布有声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险提示。全市现有1100个站点,2022年共发布临灾预警和安全提示信息90万余条次。构建全市应急通讯“一张网”,争取省级应急通信资金为基层配备卫星电话、专网通信手台、单兵图传等应急通讯设备,组建10支应急通信保障队,可实时回传现场信息。

2.加强应急人才培养。持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资格取证培训和到期换证培训。完成4个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58名执法人员执法证取证工作,组织配备执法服装。积极发动全市中职及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参与竞赛,对各单位推选的18名选手进行选拔,选送6名学员到省厅参加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复赛,其中3学员被省厅选为预备队员进行集中培训,1名学员代表湖北省参加全国总决赛,荣获全国第二名。

3.强化应急装备建设。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和各专项指挥部之间的通信网络,深化部门间的应急协调、协同与协作,明确工作流程,有效响应并处置突发事件。完善市县级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装备配置,全市70个乡镇全部配备卫星通信设备,市县应急部门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无人机配备率达100%。加强紧急状态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多途径确保公网断电、通讯中断等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不断。严格执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及时补充和更新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制定救援队伍硬件配备标准,加大相关装备硬件投入力度。

4.扶持应急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华舟重工应急装备等重点项目的示范作用,积极推进赤壁市建设应急交通工程装备与应急服务产业园、洪涝灾害救援装备与应急服务产业园、消防处置救援装备与应急服务产业园和国际灾害体验城等“三园一城”建设,着力在项目技术改造、军民融合、争取资金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将赤壁应急产业基地建设成为立足湖北、辐射中部区域、面向全国和全球的国际一流应急产业示范基地。依托崇阳县卫生材料产业优势,建设崇阳应急物资装备产业园,形成辐射鄂东南及湘鄂赣等周边地区的综合应急保障能力,主动融入国内国际大市场,建成链条完整、储备丰富的国家级应急医疗物资保障生产及仓储基地,带动中药材、大健康产业发展,提升应对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四)强化采供储运管理,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1.强化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保障。进一步充实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市财政每年安排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预算资金,市现有救灾物资32220件套,其中帐篷2152顶、棉被8173床、棉衣11589件、折叠床3477张、毛毯6521床,市级应急物资42740余件套,其中潜水泵63台、汽油发电机15台、编织袋37900条、编织布1940米、救生衣190件、救生圈78个、救生绳400米等。

2.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及时修订完善印发《咸宁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咸宁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定及人员岗位职责》、《关于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要求,新建1座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已投入使用),3座县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强化基层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加强人员管理水平,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市级储备库不定期对县级储备库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明确整改时限,要求成立管理小组,实行专人管理,压实管理职责,推动物资储备管理逐步有序完善。

3.强化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应急、交通建立协同机制,紧急时期可及时调配运输车辆,同时配置相对固定的物资装卸人员,合理分配库容,紧急时期可实现两座市级物资储备库同时调运物资,有效提升物资调运速度。

(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1.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20条铁办法,出台我市60条实举措,细化落实政府、部门、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我市安全生产、消防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考核连续被省安委会评为优秀,其中2020年考核排名位居全省第二、2021年考核排名全省第一、2022年考核排名全省第二。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得到国务院安委办肯定,2022年“坚持问题导向做实专业委员会”工作经验在《全国安全生产简报》刊发。以“分线联系、分片督导”为原则,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专委会制度,各级政府副职担任第一主任,将安全生产职责纳入部门“三定方案”,落实部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出台《安全生产专委会工作规则》,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综合监管,实行“一县一专班”和专委员联络员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综合督查,采取先查企业倒查部门的方式,对市级部门和县安委会履责情况进行检查并反馈整改。对苗头性问题采用《提示函》进行提示,对重点问题采用《督办函》进行督办,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评级制度,出台市县两级专委会和乡镇安评级标准,按“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开展评级,评级结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不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落实警示约谈、公开曝光等追责问责措施。

2.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2021年关闭退出非煤矿山10家,关闭销号嘉鱼高强锰业尾矿库,建成嘉鱼蛇屋山金矿尾矿库安全在线监测系统。将12家14处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接入危险化学品领域监测预警系统。清理整顿危化品在建项目102个,完成9家沿江化工企业和13家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企业企业搬迁改造,发现取缔非法经营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59家。全市所有化工项目实行联合审批,禁限控目录已经完成,所有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进园区,化工园区已经实行封闭化管理,安全设计诊断复核率100%。

3.强化安全风险智能监测。制订《咸宁市深化应急管理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市应急管理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平台建设。2022年底,6个县级应急管理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平台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实现本系统视频监控数据逐级汇聚,逐级推送。截止2023年6月30日全市已接入163家企业1336路视频(其中2022年新增85家企业,714路视频),全年在线率保证在99%以上。

4.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建立完善应对全灾种的大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强化应急预案评估、演练和动态管理。持续完善应急基础设施,加强人防工程、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应急装备高端化、智能化、标准化、系列化、成套化发展,提升各类设施平急转换能力。全市共有纳入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应急避难场所84处,占地1096651平方米(室内面积48598平方米),人均应急避难场所为0.9平方米。现已建立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激励机制,共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97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1个。2022年,我市成功入选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2023年3月,出台《咸宁市海绵城市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突出城市体检评估、洪涝通道安全、蓄排能力建设、易涝点整治、统一指挥调度、应急预警处置等“六个强化”,健全完善流域区域洪涝统筹、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应急管理“三个体系”,加快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一点一策”完成城区内涝积水点整治,全力消除内涝隐患,先后实施了泉都大道绿化工程、淦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十六潭公园东入口、青龙山公园东入口等一大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21.36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6.8%。有效应对内涝防治标准下的强降雨,提升城市内涝治理水平。

5.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汲取省内外重大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开展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工贸“百日清零”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创新开展“一情况两清单”工作机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两个全覆盖”活动,制定“靶向智引、巩固提升”工作思路,鼓励各地出台奖补政策,给予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一定奖励,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双重”预防机制落地生根,现有617家家企业达到三级标准化以上水平。推进国家、省安委会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对重大安全风险实行挂牌督办。开展工贸和各类高风险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对987家规上企业逐一排查,将其中涉及危化品使用、涉氨制冷、粉尘防爆和受限空间的123家列为市级重点监管对象。对全市18个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风险摸排梳理,形成《重大风险管控清单》和《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指南》,对1064处重点风险落实动态管理。开展安全风险电子地图试点建设,推进重点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常态化运行,明确市、县、乡、企四级风险管控责任和督办检查频次。今年认真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持续推进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突出危化、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燃气、旅游、工贸、消防、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管控。上半年全市共计成立2100个督导检查组,检查企业12330家,查改隐患17778条。

(六)加强灾害风险调查评估

1.加强灾害风险调查评估。2020年,我市全力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咸安区作为全国试点单位,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市普查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气象、住建、交通、林业等7个牵头部门分工协作,按照“1(普查办)+7(牵头部门)+N(配合部门)”的组织模式,开展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林火等自然灾害以及房屋、市政设施、道路交通等承灾体的风险普查。据统计,全市参与普查的内外业工作人员达数千人,经费投入共约5300万。通过普查全面掌握了咸宁市地震、地质、水旱、气象和森林火灾等五大类自然灾害致灾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1978年以来历史灾害灾情信息,分类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自然灾害风险提供基础依据。

2.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不断完善灾情险情信息沟通、会商评估和信息发布机制,探索出台《咸宁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制度(试行)》,构建常态会商和临灾(时)会商“1+7+N”架构,明确全年和7个阶段研判重点,并召开风险形势研判会商会,形成研判报告。大力推进云广播建设,布设1000余套,实现全市各县(市、区)、乡镇、村组全覆盖,得到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通过构建“信息平台(12379、政务网、市内媒体、云广播、村村响等)—灾害信息员—小区应急队伍”的预警体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基本实现横到边、纵到底。对冰冻雨雪灾害天气、重点防火期、防汛期间风险进行分析研判,根据气象预警信号,编发低温雨雪冰冻、强对流天气、极端强降雨等灾害风险提示信息,通过云广播进行播放,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

3.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划定地质灾害防治网格1046个,构建责任人、管理员、协管员、专管员“四位一体”防治网络。对“三区一线”(人口密集区、风景名胜区、地质环境脆弱区和交通枢纽沿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巡排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落实“两表一牌”和防范措施。完成一般区域1:50000和重点区域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组织编制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方案,启动地质灾害防治三级专业监测预警点建设,联合气象部门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精细化预警预报系统。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体检,对全市需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系统化、综合化、绿色化和公园化理念实施工程治理。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顺利建成,开工建设通山县黄荆口水库,全面推进城区供水增量提质工程、崇阳县木三李水库等骨干水源工程。深入开展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着力推进陆水流域系统治理工程、通山县通山河系统治理工程、嘉鱼县余码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等补短板项目,持续实施崇阳县青山、赤壁市双黄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2年87座小型病险水库整险加固达标竣工验收。

4.强化灾害救助恢复。建立完善应急信息员数据库,全市现有灾害信息员2542人,实现培训全覆盖。2021年以来全市倒损民房重建42户、修缮147户,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90.21万元。我市全力保障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21年以来累计发放冬春救助资金6288.87万元,救助146351户332713人,共发放冬春救助物资棉衣23375件、棉被22015床、毛毯3560床、保暖内衣1300件、单衣单裤400件、春秋装600件。

(七)强化救援力量建设,提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提升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将应急管理纳入党校主体班培训课程,2023年6月,在市委党校组织开展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专题培训,将应急管理领域违法违纪案例讲解贯穿整个培训,进一步强化警示警醒,推动参训人员树牢红线意识。2023年3月至4月,根据省委组织部安排部署,我市组织4期市县党政正职应急管理网络专题培训,培训将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课程,市委书记孟祥伟和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和我市所辖的6个县(市、区)共12名党政主职参加培训,同时根据每期的培训内容,组织市县两级分管应急管理、金融、卫生健康、政法、公安、水利、林业、新闻宣传等工作的党政领导分别列席培训。在培训中开展了网络舆情监测处置联动机制桌面推演和生产安全事故桌面推演,进一步强化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发展理念。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湖北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开展应急救援队伍专项调查。围绕“专常兼备,平战结合”原则,构建以消防救援官兵为主力,民兵预备役、公安干警为突击,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社会救援队伍为辅助,乡镇综合救援队伍和城市社区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149支14305人。按“市1000、县300、乡50、村20”的标准,组建由武警、公安、消防、民兵等组成的防汛突击队伍。通山等地组建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以省地质四大队为依托组建的一支61人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属全省唯一。在全市11个街道办(城关镇)116个社区,按“五个一”标准组建城市社区应急管理队伍116支6559人,协助参与应急抢险救援。

3.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咸宁市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开工建设,完成多功能训练馆、综合训练塔、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化工装置模拟训练场、油罐、气罐区、燃烧训练室、火幕墙训练区、训练装备仓库、地震模拟训练场、交通事故模拟训练场、模拟隧道、高速路事故训练场、工厂地下建筑模拟训练楼、高空心理训练区、山岳森林灭火训练场、水域救助训练池等设施建设,2024年该项目建成后将填补我市在应急救援训练场地和设施上的空白,有效地提升全市应急救援处置水平。

4.加强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我市按照“市域范围内30分钟响应,单点覆盖半径50公里”的区域覆盖能力要求,统筹规划布局,加快构建以应急救援直升机常态化备勤基地为核心,直升机简易临时起降点为辅助的应急救援航空网络。目前,我市已在六个县(市、区)的大型场馆、医院、学校等场所及附近建成10个直升机简易起降点,我市应急救援航空网络初步形成。与民兵、消防、医疗、森林防灭火、防汛和社会救援力量建立航空应急救援联勤联动机制,配合直升机遂行应急救援任务,努力打造“空地联动”立体救援新模式。2022年以来,我市相关部门联合驻咸通航公司出动直升机架次30余场次,协同开展森林防灭火、航空应急救援等训练,总飞行时数超100小时,在实战训练中不断提升空地协同应急救援能力。

(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城乡社区基层应急能力

1.健全基层组织。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以“九有”标准推动全市所有乡镇应急办挂牌组建,以项目建设推动科技兴安、智慧监管,织密织牢应急管理第一道防线。我市六个县市区均按照“九有”标准出台《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目前全市70个乡镇(街道)均已挂牌成立应急办,挂牌成立消防救援所50家。

2.加强基层治理。全市乡镇已完成社会网格化灾害信息的组建工作,充分发挥“吹哨人”作用,确保第一时间识灾报灾,按照“实事求是、属地负责、乡为基础、归口上报、上下统一、左右吻合”的原则和“初报快、续报细、核报实”的要求,规范灾情统计上报。新创建一批条件较好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应急避难场所并挂牌。推进并完善与社会动员和参与机制,全市乡镇共建立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72支9315人,多部门围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内容开展培训,提升灾害事故先期处置能力。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意识,赤壁市营里社区成功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赤马港街道被纳入全省综合减灾示范乡镇(街道)试点。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和搬迁工程和自建房安全整治行动,加强力量持续规范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违章现象。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宣传日、安全生产楚天行等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五进”要求,让安全知识理念深入基层。

3.提升基层应急部门履职能力。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专题讲座,邀请市委党校专家讲授,应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制作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整理共性清单32个,个性清单78个,组织干部职工集中研学和个人自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考试,合格率100%。通过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强化全市应急系统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制定《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指引清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宣贯方案,推动落实应急系统全员学习培训组织举办全市非煤矿山、工贸、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和全市应急系统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专题培训班,全面提升基层应急部门履职能力和水平。

4.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坚持规划先行,找准路径,“十四五”国土空间规划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咸宁市公园社区体验成果》将应急避难场建设列为重要指标。市住建部门制定了《咸宁市主城区防灾避险绿地系统规划》。探索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资金投入机制,积极申报市人民广场应急避难场所改造等重点项目,争取纳入省厅项目库,大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2021年以来,全市共成功申报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7个(市本级和每个县市区各1个),共计350万元。目前,全市共有应急避难场所77个(其中公园绿地类7个、学校类29个、广场类33个、其他类8个)。其中,咸宁市主城区共建成具有应急标志、应急广播通信、应急厕所、应急给排水等基本应急设施的应急避难场所21个,面积60.6万平方米,覆盖了主城区44个社区,按主城区常住人口39万人计算,人均避难场所面积达到1.55平方米。

5.加强农村安全治理。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最大限度增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控能力。村危房改造推进迅速。2023年申请上级危改补助资金535万元,改造农村危房326户,6月底已经全部开工,竣工212户,竣工率65%,已经拨付补助资金193.75万元,资金拨付率36.2%。工作进度历年最快。

(九)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打造全社会应急管理共同体

1.加强应急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宣教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协助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执法人员分批次开展送法进企,实现370余家高危行业全覆盖。充分发挥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应急普法功能,以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普及应急法律知识和防灾避险常识。强化应急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宣传,丰富应急普法宣传方式,积极在网络媒体、城市公共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开展宣传。合理运用防灾减灾体验馆实地教学作用,共接待社会群体1200余人次。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邀请幼儿园师生走进咸宁市防灾减灾体验教育馆参观学习;联合市委党校为春季主体班学员开展以“生产安全事故反思”为题的讲座,进一步宣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工作理念。组织市、区两级应急管理局参加咸宁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咸安区主会场)现场宣传活动,宣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常识,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参加“法治热线、部门说法”特别节目,结合钟祥市威龙船厂事故等典型案例,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特殊作业安全防护有关知识。2023年正式发布咸宁市防灾减灾公益宣传片——《防灾减灾 你我共同的责任》,被学习强国推荐。积极动员组织参与全省防灾减灾知识竞赛活动,全市共有76万余人次参与答题。

2.加强社会动员。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应急委统筹全市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社会动员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应急社会管理动员组织领导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常态与应急状态相衔接的应急管理社会动员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市应急、交通、红十字会等部门积极构建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事故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凝聚应急合力,提升救援实效。各级各部门完善共训共练机制,2021年以来,各县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结合实际,建立专业队伍与社会应急力量共训共练任务计划,组织开展各类防汛、森林灭火、地质灾害、防溺水等专项应急演练500余场次,应急救援协同能力不断提升。结合全市应急资源基础信息库建设,指导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社会应急力量普查,规范基层社会应急力量信息数据采集和核查,建立应急管理社会组织、应急志愿者队伍、灾害信息员等数据库,探索绘制市、区、街道(乡镇)、社区社会应急力量及资源分布图,及时掌握重大突发事件中急需、紧要的社会力量与资源,提高精准动员能力。

3.完善市场参与机制。积极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清理证明事项,对取消的行政审批证明材料一律不再审查,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通过内部可以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照51本高频电子证照清单,在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对照政务服务事项完成免提交材料48项、硬减材料21项。压缩审批时限,参照深圳、杭州、广州、南京4座城市,对47项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再造,承诺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压缩87.3%,努力做到材料最少、时限最短、简便易行。积极推进一事联办,根据“一事联办”工作要求,以“我要销售危险化学品”申请事项为试点,推行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多环节多事项联办模式,积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从申请材料、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工作机制6个方面,对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整体性流程优化再造,通过“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跑动”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完善一事联办事项办事指南,为下一步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统一发证”的标准模式奠定坚实基础。

4.培育发展应急服务体系。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按照“咨询事项一次讲清,办事流程一次说清”的要求,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一次性告知到位,确保群众“最多跑一次”。开展延时预约服务,对群众临近下班时间来办事咨询的,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延时办理服务,直至群众办完业务为止,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对节假日或者时间有特殊要求的,提供预约服务。今年共提供延时服务10次。建立服务评价机制,开展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在窗口前台设置“好差评”评价器,方便企业和群众即时评价,窗口2022年办理事项217件,全部好评。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技能,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着力打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奉公”的审批服务窗口。同时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礼仪培训,引导窗口工作人员自觉提升素质,转变作风,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竭尽全力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数据308条,录入曝光台及监管动态5条、10条;电子证照平台累计录入422条;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行政许可累计录入343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累计录入120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提升群众获得感。2023年以来,累计受理行政审批办件165件,其中即办件141件、承诺件24件,为企业提供延迟服务24次,收到感谢信32封,发放危化证211个。

5.强化舆论引导。按照应急管理工作新闻宣传“出咸宁、到湖北、上北京”的工作要求,逐步形成市县一盘棋宣传格局,加强媒体沟通与合作力度,对重点时段、重大事件进行专题报道。在《中国应急管理报》发稿1篇,《学习强国》1篇,《湖北日报》1篇,《湖北应急管理》杂志12篇,湖北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推文2篇、合稿7篇,《湖北应急管理》杂志头条号发稿5篇,省厅网站发稿300余篇。完成森林防灭火新闻发布会1次,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楚天都市报、荆楚网等省媒进行推荐。在咸宁日报开辟《咸宁应急管理》专栏,报道突发事件、重点亮点工作,全年共宣传稿件139篇,其中头版5篇,半版1个。在咸宁广播电台开设《咸宁应急广播》,每天早、中、晚三次向市民播放防灾减灾预防知识,全年播出975期,针对防灾减灾日、防溺水、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等主题,策划《主播说安全》短视频7个,11.8万人关注;完成《法治热线--部门说法》防灾减灾知识线上宣传1次;在《咸宁新闻》电台广播中播报新闻26条。与咸宁电视台深度合作,在央视播放咸宁应急主题新闻2次,《湖北新闻》1次、《湖北十分》2次,《长江新闻》7次、《新闻110》21次,《咸宁电视台》106次,《云上咸宁》119次;在《香城都市报》开设《安全咸宁》专版,每月一期,刊发整版4个,发布新闻稿件65条,其中头版2条,向省级媒体推荐3条;运用移动云MAS短信发布防灾减灾短信30余万条,自行运营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8次,增长粉丝500多人。同时强化舆论监管,与荆楚网签订舆情监控协议,提供一个湖北省舆情基地舆情监控专用账户,设置关键词方案,对涉及到咸宁应急管理工作的舆情进行全面监控。针对荆楚网东湖社区上的负面舆情及时进行必要的引导。针对互联网上出现的负面舆情,及时有效地澄清修复。

二、重点工程完成情况

(一)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

1.赤壁市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约30.1亩,计划总投资13842.43万元,建设“三库一馆一中心”(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库、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救灾物资储备库,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宣传教育展示馆,应急指挥中心和培训考核中心)。该项已完成项目建议书、选址和用地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环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已申报2023年政府专项债,申请资金1亿元。

2.崇阳县应急救援中心项目,位于崇阳县天城镇香山村10组,新建1栋5层应急救援综合楼7214.57㎡(其中:森林消防营房2885.83㎡、科普教育培训区1442.91㎡、避灾安置区2885.83㎡),配套用房536.84㎡(配电房 120 ㎡、门卫室 48 ㎡、消防水池 368.84 ㎡);新建直升机停机坪,面积4500㎡;配套购置应急救援装备等相关设备94台套。投资7804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桩基工程。项目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完成土建及装修工程,2024年6月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二)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1.咸宁市应急储备仓库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了竣工验收。该项目位于咸安区官埠桥镇甘鲁村2组(市疾控中心旁),占地7.5亩,总建筑面积3950.1㎡,概算总投资3494.50万元,其中,建设钢构式储备仓库1栋,建筑面积2051.94㎡,净高21.4米;建设设备楼一栋5层,建筑面积1536.1㎡,层高23.4米,并购置自动化仓储设备设施,装备14列×8层自动化仓储货架,共设置约4000个货位,可存储4000吨、10000m³货物,建成后极大提升了我市应急物资储备能力,是我市处置各类公共突发事件构筑良好的物资保障阵地,对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有重大意义。

2.通城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中心项目,投资4000多万元建设,集救灾物资储存、应急指挥中心、森林消防营房、灾民安置区于一体,一期工程己于2020年8月17日开工建设,现己完成主体工程,其中的应急物资仓库己于2022年5月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将全面提升全县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的指挥、调度、会商处置能力。

3.崇阳县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位于崇阳县天城镇香山村10组,新建1栋三层应急物资储备仓库3063.84㎡(其中:救灾物资库1086㎡、防疫物资库956.84㎡、防火防汛抗旱物资库1021㎡),建设1栋一层甲类仓库263㎡。配套购置应急物资储备等相关设备13台套。项目建设总投资1947万元,资金来源于省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于2023年2月26日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桩基、基础梁工程及挡土墙建设。项目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完成土建及装修工程。

4.通山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项目,位于通山县迎宾路横三路,总建筑面积7499.81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建成,配套的设施设备、装修完成后即可投入使用,将极大增强通山县物资储备、调配、运输等方面的应急保障能力。

(三)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1.咸宁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一期投资500万元,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当年投入运行,实现了应急指挥有场所、省市县应急指挥调度上下贯通、部分重点部门可视化指挥调度横向打通、重点危化企业视频监控汇聚、灾害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等功能。为全面提升灾害事故综合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能力、指挥救援和辅助决策能力和应急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我市应急管理信息建设(二期)项目正在积极推进,本期项目计划投资700万元,将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隐患管理和监测预警等功能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牢牢把握生产安全防范的主动权。

2.赤壁市信息化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余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应急通信网络建设、应急指挥大厅建设(装修)、音、视频融合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运维保障体系建设和机房及配套建设。当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等内容,将结合“赤壁市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项目”进展,迅速推进项目建设。

3.通城县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总投资467.3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应急通信网络、应急指挥大厅、配套指挥调度系统、本地监控系统建设、应急应用系统、控制室及配套等,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底投入试运行。

4.崇阳县应急管理指挥中心项目,建设面积为660平方米,投资590.4万元,2022年10月16日投入使用。该应急指挥中心设置了候会室、应急指挥大厅、视联会商室、应急值班室等功能区,并配套建设大屏显示系统,集中控制系统,依托省应急管理厅统建的大数据支撑平台、应急专题地理服务平台和应用支撑服务平台。已实现和省应急管理厅以及市应急管理局的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接入“雪亮工程”4000余路视频监控信号,初步整合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林业等部门数据。

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注重总体设计,在制度体系建设、预案演练、突发事件防范应对、风险管控、应急物资储备、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决策部署,督促检查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牵头单位、负责单位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参与单位积极配合,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建设任务。完善应急体系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一级抓一级,做到各司其职、守土有责、责任到人。

2.强化经费保障。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各有关部门将“十四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基本建设与投资计划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机制,确保项目建设保障资金落到实处。创新资金筹集渠道,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应急体系建设,探索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

3.加强党建引领。以党建引领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统筹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树立先锋模范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4.强化考核评估。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作为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公布进展评估报告。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事故总量下降明显,但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安全因素变多,随着城镇化建设持续推进,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生产安全事故呈现从传统高危行业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趋势,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事故易发多发,新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压力加大。

2.应急基层基础还不稳固。应急专业人才不足,机构改革后,应急部门整合了多个部门的应急管理职责,职责任务骤增,而编制人员没有明显增加,专业化人才匮乏。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不高,应急装备手段落后,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3.应急处置能力存在短板。在“全灾种、大应急”管理体制下,基层对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和应对处置经验不足。突发事件报告不够规范,应急响应不够迅速,应急救援队伍整体战训水平和协同联动能力有待提高,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能力亟待提升。

(二)对策建议

1.进一步健全领导指挥体制。按照“上下基本对应”,常态应急与非常态应急相结合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乡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类应急队伍,统筹灾害事故救援全过程管理。健全市县乡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进一步理顺指挥机制。 

2.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责任制。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织密责任网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部门防治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落实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 

3.进一步完善应急协同机制。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制定部门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灾害事故处置应对协同联动机制。完善区域协同机制,健全完善市际边界区域重特大关联事故灾害协同联动制度,加强市内比邻区域重大风险的联防联控。完善军地协同,推动军地数据安全共享和应急资源共用。加快融入武汉都市圈区域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储备物资共享、联合应急救援、联合执法检查等机制建设,推动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提高灾害联防联控和协同响应能力。

4.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机制。坚持“综合协调、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区域协同、多方参与”的原则,加强自然灾害风险会商工作。健全涉灾部门、专家团队、地方政府等多方参与的会商平台,定期汇总分析各专业部门灾害趋势预测和重大灾害形势研判意见,形成综合会商研判报告,加强多方参与会商和多元监测预警信息的综合研判,为减灾救灾决策提供辅助支撑。

5.进一步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加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舆情监测,加强舆情专家库和网评员队伍建设,确保及时发现舆情信息,并进行有效引导。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灾害事故信息及时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早发现、早处置,提高舆情处置整体能力。

6.进一步完善恢复重建机制。完善查灾核灾工作规程,认真做好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统计、核实和评估工作,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等公共设施以及学校和医院等公益性服务设施在第一时间内得到修复。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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