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简 报第 12 期
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报
2017年12月12日,省、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部署会议后,全市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各项工作。
一、工作情况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出台了《咸宁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和《咸宁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办公室工作方案》,明确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要求,明确了办公室工作职责。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了26家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和7家属地单位“打非治违”名册,落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建立QQ联系群。建立打非治违信息报送、每周会商、月度督查、等级评价、联合惩戒、挂牌督办、跟踪督办和追责问责八大机制。对赤壁市、崇阳县“两客一危”车辆违章行为,向市综合交通专委会发提示函。三是开展信息报送。从元月1日开始,启动了“打非治违”日、周、月、季信息报送工作。大部分单位按要求,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报送各类信息。信息报送较好的单位有: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支队、嘉鱼县、通城县、通山县、咸宁高新区。截至目前,共编撰了11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简报。
二、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报送执行不严。少数单位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不重视,信息报送不及时,不主动,报喜不报忧。个别单位未落实信息报送工作专人,职责不清,迟报、漏报,不报或者上报的内容杂乱无章,或仅局限于本单位的工作情况,没有本系统的工作安排和措施。市交警支队至今未报过日报,市旅游委、市文新广局仅报过2次;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文新广局、市旅游局、市交警支队、市粮食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赤壁市至今未报过周报。二是宣传报道氛围不浓。没能及时收集、梳理各类信息、好的做法和工作亮点,“打非治违”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浓,媒体运用不活,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不够。三是具体抓手力度不够。个别单位对“打非治违”八大机制运用不够,仅限于监督检查,不注重隐患整改,工作缺乏抓手,履职不力、方法不当、能力不足、痕迹不全现象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落实“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一是要规范信息报送。通报单位要迅速安排信息收报专员,明确责任,并迅速与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办公室对接。对长期不报信息、报送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办公室将通报批评,并将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和等级评价的重点内容。元月10号至31日各单位日、周、月信息报送、具体案例统计表送情况见附表。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简报等宣传载体,及时宣传好的做法和工作亮点,营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氛围。三是要创新工作抓手。要严格按照《咸宁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和《咸宁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办公室工作方案》要求,用好用活“打非治违”信息报送、每周会商、月度督查、等级评价、联合惩戒、挂牌督办、跟踪督办和追责问责八大机制。要根据十大行业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安排,认真开展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报送:省安委会、省安监局;市“四大家”领导;市委、市政府相关秘书长;各县(市、区)安委会,各专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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