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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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监文[2015]66号
关于推荐“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生产
示范乡镇”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
湖北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是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一项重要内容,为了搞好我市“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从2012年1月起辖区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并负有责任;
2.2012-2014年间被评为市以上(含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红旗单位;
3.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健全,有专职人员、办公地点、经费保障。其中,落实 1-2 名安全生产管理专职干部。有矿山和码头的乡镇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安全生产底数清楚,重点管理单位分布图规范上墙。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档案资料完整。
(二)一般条件
1.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等“五覆盖”落实到位,党政领导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2.规章制度完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保持定期修订完善。
3.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知晓率高。建有安全生产固定宣传专栏,村(社区)有墙报。码头、矿山、重点路段有警示标志和标语。
4.隐患整治到位。辖区内无非法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非法生产点(作坊),无严重“三违”行为。按期完成重点隐患整改任务。
5.示范效应突出。响应上级决策部署,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网格化管理等改革举措推进有力,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群众公认度高。
二、时间安排
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推荐,县(市、区)6月20日前完成推荐上报工作。具体操作流程为:乡镇自荐-县市区安监局和总工会联合推荐-市州安监局和总工会初选上报。
推荐上报材料包括《湖北省首届安全生产十佳示范乡镇推荐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内含300字左右的乡镇简介和2000-3000字的典型经验材料)、10幅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图片。以上材料全部附电子版。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
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日
附件
《湖北省首届安全生产十佳示范乡镇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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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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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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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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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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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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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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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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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呈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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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安监、工会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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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安监、工会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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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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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经验材 料
(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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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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