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障碍阅读 繁体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关于印发《2016年度咸宁市安监系统执法监察职业技能“大比武”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05-09

  为调动全市安监系统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积极性,提高执法队伍学法用法、查找隐患、实际操作等能力和素质,市安监局、市人社局和市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16年度全市安监系统执法监察职业技能“大比武”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总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推进依法治安,通过理论知识测试与模拟执法相结合、集中比赛与执法质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比强争优,奖励先进,扎实推进执法监察队伍的遵法学法知法用法活动,着力提升执法监察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市安监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市安监局执法支队

  (三)领导小组:

  组 长:市安监局局长郑俊华

  副组长: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刘峰

  市总工会副主席周学东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雷跃

  成 员: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镇宏伟

  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宋伟

  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赵和平

  市安监局执法支队佘宏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家评判组、仲裁委员会等临时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雷跃担任;专家评判组、仲裁委员会的组成由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另行通知。

  三、活动内容

  (一)理论测试

  出题范围和题量为:

  1.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生产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涉及行政执法的内容。

  2.安全生产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涉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内容。

  3.安全生产规章: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规章涉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内容。

  题量为选择题(单选、多选)1000题左右,判断题500题左右。

  (二)知识竞赛

  安全常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执法监察工作常识。

  (三)模拟隐患排查整改

  1.在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工程建筑和职业病防治等重点行业企业拍摄制作5个左右现场录像片,录像片30分钟、设置若干个隐患点和未整改的隐患。

  2.模拟执法要求看录像,查找隐患,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预设的未整改项目制作处罚决定书。

  3.要求各代表队自带移动执法设备,现场制作打印文书。

  (四)模拟调查取证

  1.根据提供的书面材料,起草一份调查提纲;

  2.根据现场播放的视频和录像资料,制作一份调查笔录。

  (五)案卷评审

  每个参赛队提交一件近期实际工作中的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审。评分事项与标准由市安监局政策法规与行政许可科制定。

  四、参赛对象与参赛代表队

  参赛对象为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执法人员。各县(市、区)安监局应组织一个代表队参加本次大比武活动。各代表队由4名在编在岗的执法人员组成,并指派1名局领导为领队。

  五、评分方式

  (一)分项计分

  1.理论测试100分。其中判断题占30%,单项选择题占30%,多项选择40%。各参赛人员均需答题。

  2.知识竞赛原始分100分。知识竞赛设必答题(分个人和团体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

  3.模拟隐患排查整改100分。其中隐患排查占40%,文书制作占30%(每个文书占10%),法律适用占30%。由参赛队集体制作答题。

  4.模拟调查取证100分。其中调查提纲占50%,调查询问笔录占50%。参赛代表人人答题、分别计分,代表队按本队人均分计分。

  5.案卷评审100分。评审事项由法规处制定。

  (二)成绩统计

  竞赛分个人成绩和团体成绩,其成绩统计分为:

  个人得分=个人理论测试得分+模拟调查取证得分

  团体总分=个人理论测试平均分×30%+知识竞赛得分×20%+模拟隐患排查整改得分×20%+模拟调查取证得分×15%+案卷评审得分×15%。竞赛成绩统计完毕,经评判组组长确认后报比武领导小组后方可生效。

  六、活动安排

  第一步,起草方案、下发通知。5月10日前完成。

  第二步,准备阶段:编写修改题库、制作录音录像,提出具体要求。全体参赛执法人员从省安监局网站下载题库,并自行学习、练习。各地可以自行组织预赛活动,择优挑选参赛队员。

  第三步,比武阶段:9月至10月,6个代表队集中进行比武,决出成绩。比武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立与奖励方式

  “比武”活动设团体奖、个人奖和精神文明奖三个奖项。

  (一)个人奖,对个人比武得分排名前6名的实施奖励。第一名授予“咸宁五一劳动奖章”,按程序申报授予“咸宁市技术能手”称号;第二至第六名,以市安监局名义颁发《2016年咸宁市安监系统执法监察能力大比武获奖证书》。

  (二)团体奖,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按参赛队总分排名确定获奖单位。给每个获奖单位制发奖牌。

  (三)精神文明奖,根据比武活动组织和参赛的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表扬。

  将“大比武”团体成绩纳入县(市、区)安监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在县(市、区)安监局评分细则执法机构队伍建设项目中,获得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得2分、1分、0.8分;获得精神文明奖,得0.5分;未组队参赛、中途退赛或者干扰比武组织工作的,不得分。

  八、任务分工

  “大比武”活动由执法支队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科室配合。

  (一)理论测试、模拟执法、知识竞赛等项目由执法支队牵头。

  (二)案卷评审项目由政策法规与行政许可科负责,执法支队配合。

  (三)经费保障由办公室负责,执法支队按规定执行。

附件:

上一篇: 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的公告2016年第6号
下一篇: 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咸安监文〔2016〕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