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监文〔2018〕8号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扎实做好2018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7]114号)精神,很抓各项安全措施责任落实,严密防范和遏制各类矿山事故,确保广大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为“两会”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节及“两会”期间矿山安全工作
各地要认真研究部署春节及“两会”期间的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安排,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抓手,突出重点环节和部位,推动矿山开展安全检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治理消除隐患,要针对矿山企业冬季生产特点,重点防范矿山冒顶片邦、透水、地表坍塌和露天矿山边陂坍塌,坚决执行全市矿山企业2月5日(腊月二十)前全部停工停产的规定。
二、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
要建立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生产安全事故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值守纪律,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同时,要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制定并落实放假、停产检修工作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充分利用春节假期进行设备检修,做好值班巡检和重要生产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节日安全。
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元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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