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办文〔2018〕6号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18年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新春佳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群众出行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早研究部署,强化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严密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地方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并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工作和气候特点,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扎实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切实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要加强重点车辆船舶的安全监管,加大重点路段(水域)的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统筹做好春运工作,科学合理安排运力,加强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等的衔接配合和安全监管,严格车站、码头等安全检查,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要针对冬季火灾事故规律特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老旧住宅、出租房屋、城乡接合部等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违规使用易燃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问题,有效管控火灾风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要严格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
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要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隐患。
要全面落实冶金、电力、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要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安全保障措施。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复工行为。
三、加强应急管理和宣传教育,提升防范应对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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