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普法工作办公室,市直各部门普法工作办公室,有关重点企业:
为全面落实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和省普法办《关于积极组织参加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鄂应急函〔2019〕29号)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全市2019年9月1日至30日的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办法
方法一:关注“湖北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公众号对话窗,在右下角“微互动”菜单栏点击“普法竞赛”参与答题。
方法二:关注“湖北普法”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公众号对话窗,在右下角“知识竞赛”菜单栏点击“应急管理普法竞赛”参与答题。
方法三: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进行网上答题。
注:1.首次参与答题需填写个人信息,所在区域请选择“湖北省咸宁市和县(市区)”,市直单位填写“市直辖区”。
二、答题任务
参加人员每天登录学习或答题平台,自主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完成规定的答题内容,并获取相应积分,每天最多可获得15积分。其中“普法答题”每天一次,每次5题,每题2分;“看图除隐患”每天一次,每次1题,每题2分;法律法规库学习,每项1分,每天最多可得3分。
三、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全覆盖、安委会成员单位全覆盖、重点企业全覆盖、学校全覆盖、社区全覆盖“五个全覆盖”的要求,深入谋划,制定方案,稳步推动。应急、司法部门在抓好本系统全员参与知识竞赛的同时,要加强与其他普法责任单位的协调沟通,督促落实专人专责,形成全员参与合力。市应急管理局将建立全市竞赛活动联络员QQ群,对参与竞赛的人次、全民网上答题排名适时进行统计公布,确保学有所获,赛有名次。
二是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在做到“五个全覆盖”基础上,重点督导各类从业人员学足内容、答满题目、积够分数,力争先进。按照“一日一通报”“一周一小结”要求,挂帅领战,挂图作战,挂牌督战。强化正向激励,对网上答题积分全市排名前5名的单位和排名前20名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将此次活动作为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和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重要内容,对进入10月份全省预决赛的单位,予以加分。
三是强化宣传,形成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开展发动和宣传报道,扩大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将在“门户网站”上建立竞赛平台链接,推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学习内容,拓宽学习内容和途径。
各地联络员名单以及工作方案请于2019年8月31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姜杭德,13477769867;电子邮箱:211066843@qq.com
附件:
1.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联络员表
2.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工作周报表
市应急管理局 市司法局 市普法办
2019年8月29日
附件1:
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联络员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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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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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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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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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8月31日前将此表扫描和电子版一起发送至211066843@qq.com。
附件2: |
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工作周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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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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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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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完成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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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明确1名联络员,每天负责本单位应急管理普法竞赛的组织工作。 |
已明确 |
未明确 |
每天是否组织答题 |
市、县各单位、部门、企业、各乡镇联络员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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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单位职工下载“安你会”手机APP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的注册情况。 |
本单位职工数 |
已注册数 |
学习总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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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与学习的分数情况。 |
领导班子成员数 |
已注册数 |
学习总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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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以及一线操作员工参加应急管理普法竞赛的情况。 |
职工总数 |
已注册数 |
学习总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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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统计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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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应急管理、司法、教育、住建、交通、市场管理、文化和旅游、商务、消防、卫计委等重点部门和各乡镇、园区全员参与的情况。 |
各单位职工总数 |
已注册数 |
学习总分数 |
各县(市、区)联络员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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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各县(市、区)每天的参赛分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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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各单位联络员负责统计本单位员工每周参与答题分数情况,填好此表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联络的同志汇总,各县(市、区)联络员汇总后将表格报送市应急管理局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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