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方案
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要求,实行“阳光执法”,大力推广“双随机”执法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工作机制。
一、公开“双随机”检查方案
(一)抽查主体:市应急管理局
(二)按比例抽查检查对象:(1)由本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随机抽查比例为54.6%;(2)建材、机械、轻工、纺织、以及存在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液氨制冷作业的企业,随机抽查比例为46.4%。(被抽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三)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结合我局实际,从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名录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如下:
第一组:胡小军、佘宏盈、姜杭德
第二组:汪 洋、 程 伟、曾金亮
(四)建立“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编制并公开2019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清单,严格照单检查,不得擅自扩大检查内容,严格限制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检查内容详见附件2)
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于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结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局长、和执法支队长带队的检查小组,各检查组成员要照单检查,切实把“双随机”执法检查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纪律。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规范执法程序。 亮证执法,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询问的方式实施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实现责任可追溯,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附件:1.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企业名录
2.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内容清单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7日
上一篇:
关于召开全市应急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专题会议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组织参加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