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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企业名单的公告(第三期)
来源: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5-08-21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现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将于2025年第四季度到期但还未申报延期的30家企业名单进行公布(见附件)。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办理延期手续;对于未按规定申报延期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所列企业如存在变更或已注销等情况,请及时与市应急管理局联系。
附件:2025年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未申报延期的30家企业名单(截至2025年8月20日)
联系人:朱婧 电话:0715-8126003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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