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市领导要求,现将《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12月5日下午17:00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程 伟
电话(传真):8260710
附件:
1.《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2.《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起草说明
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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