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两个全覆盖”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735214093/2021-10818 文       号 : 咸安办文〔2021〕4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两个全覆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25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集中攻坚阶段,为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市安办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立“一情况两清单”工作机制全覆盖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覆盖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动“一情况两清单”工作机制全覆盖。“一情况两清单”是各级安办、监管部门落实三年专项行动要求、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的一种工作机制,是推动企业主动查改隐患、形成问题闭环管理的重要抓手。“一情况”即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工作进展、主要做法和典型案例等;第一个清单即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是安办根据监管部门报送的隐患信息、监管部门根据企业报送的隐患信息以及平时发现的问题,经分析研判形成的本区域、本行业隐患问题总体情况;第二个清单即制度措施清单,是安办和监管部门针对隐患问题制定的解决办法总体情况。
企业责任:按照行业标准和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隐患排查情况每天由岗位向班组、班组向车间、车间向企业报送,每周由企业向主管部门报送(填报附件1)。
监管部门责任:向上级监管部门和本级安办每周报送“一情况”(附件2,及相关文字材料),每月报送“两清单”(附件3、4、5)。1.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2.根据企业报送的情况,明确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重大隐患评定标准,形成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3.根据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制度措施清单,并跟踪督办。4.落实“分线负责、分片包保”要求,市级监管部门每两月对重点企业、县级监管部门每月对所有企业进行一次检查,核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形成工作闭环。
安办责任:向上级安办每周报送“一情况”(附件6,及相关文字材料),每月报送“两清单”(附件7、8)。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监管部门落实“一情况两清单”工作机制,推动本地区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分析研判情况,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突出问题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联合各监管部门开展整治。
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覆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的长效机制,是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各地和监管部门要按照《咸宁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覆盖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奖补政策,再发力、再加压,力争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企业要按照行业(领域)标准化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对标运行。
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并对标运行。加强对标准化企业监管检查,保证运行质量。
市、县安办要加强对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统筹和督办,推动奖补政策落实。加强对评审单位和中介机构监督管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监管部门要将建立“一情况两清单”工作机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贯穿始终,作为督办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本地、本行业强力推动,实现区域、领域全覆盖。市安办将通过季度督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安办和市级监管部门进行检查督办,实行月通报和工作评比制度,并将市县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工作评级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通报至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安委会,并挂牌督办,实行“关笼子”管理。县安办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对乡镇、县级监管部门和企业督办指导力度,加强对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有序推进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管指导,对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不力的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王力,电话:0715-8256636,邮箱:xnzxzz@126.com
附件:
1.XX企业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表
2.XX(部门)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3.XX(部门)监管企业问题隐患汇总表
4.XX(部门)三年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
5.XX(部门)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
6.XX(县、市、区)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7.XX(县、市、区)三年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
8.XX(县、市、区)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
9.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