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两个全覆盖”活动的通知》的解读
来       源 : 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5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两个全覆盖”活动的通知》的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该文件
一是三年行动的要求。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均要求各地建立“一情况两清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创建。
二是集中攻坚的要求。今年是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集中攻坚简单的来说就是找准问题、解决问题,“一情况两清单”是找准问题的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创建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方法。
三是管理转型的要求。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是三年行动重要工作目标,“一情况两清单”和安全生产标准创建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抓手。
目前,各地、各监管部门将“一情况两清单”当做简单的工作任务,没有作为一种工作机制向企业延伸。党委政府均出台安全生产标准创建激励奖补政策,但部门推进力度不够,企业积极性不高,进度滞后。
为此出台此文件,在全市开展建立“一情况两清单”工作机制全覆盖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覆盖活动。文件的分三个部分,系统阐述了“一情况两清单”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内容、程序、要求。
二、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一情况两清单”工作机制全覆盖。首先明确了“一情况两清单”的定义和内容。
定义:“一情况两清单”是各级安办、监管部门落实三年专项行动要求、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的一种工作机制。
内容:“一情况”即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工作进展、主要做法和典型案例等;第一个清单即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是安办根据监管部门报送的隐患信息、监管部门根据企业报送的隐患信息以及平时发现的问题,经分析研判形成的本区域、本行业隐患问题总体情况;第二个清单即制度措施清单,是安办和监管部门针对隐患问题制定的解决办法总体情况。
隐患和问题的解释:
隐患: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重大隐患是指符合评定标准,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隐患只有企业存在。
问题:是指安全生产现状与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的规定要求之间的差距,以及在执行政策制度、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问题在政府、部门、企业等各层面均存在。
第二是对企业、监管部门、安办的责任进行了明确。
企业责任:按照行业标准和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隐患排查情况每天由岗位向班组、班组向车间、车间向企业报送,每周由企业向主管部门报送(填报附件1)。
监管部门责任:向上级部门和本级安办每周报送“一情况”(附件2),每月报送“两清单”(附件3、4、5)。1.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2.根据企业报送的情况,明确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重大隐患评定标准,形成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3.根据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制度措施清单,并跟踪督办。4.落实“分线负责、分片包保”要求,市级部门每两月对重点企业、县级部门每月对所有企业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隐患整改,形成工作闭环。
安办责任:向上级安办每月报送“一情况两清单”(附件6、7、8)。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部门落实“一情况两清单”工作机制,推动本地区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分析研判情况,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突出问题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联合各部门开展整治。
推动“一情况两清单”关键在安办和部门,一是持之以恒,只有安办和部门持之以恒的推动,企业才能一以贯之的落实,形成企业自主管理的局面,实现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向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的转变;二是认真研判。要通过对企业的上报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研判,找准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三是强化落实。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检查,对问题隐患整改盯住不放,
防止清单是清单、
中间穿插对表格填写的说明,和表格作用。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覆盖。一是要求各地和监管部门在《咸宁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覆盖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的任务时限基础上,充分利用奖补政策,再发力、再加压,力争提前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对企业、监管部门、安办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企业要按照行业(领域)标准化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对标运行。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并对标运行。加强对标准化企业监管检查,保证运行质量。安办要加强对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统筹和督办,推动奖补政策落实。加强对评审单位和中介机构监督管理。
标准化创建全覆盖是咸宁市三年行动的工作亮点,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部分单位和个人对标准化创建全覆盖提出质疑,认为只有对高危行业和八大行业有明确要求,要实现全覆盖,既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也没有操作性,不想创建、不愿创建、不会创建。其实,标准化创建不仅有明确意见,还有具体可行的操作办法。2013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3〕3号)对建筑、交通、电力、民爆等其他行业的创建提出了具体要求,2013年,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2015年,规模以下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同时,该文件还明确:对国家已发布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考评办法的行业(领域),优先适用该行业(领域)评定标准和考评办法。对尚未发布相关标准和考评办法的行业(领域),主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评分细则开展相关工作。
由此可见,标准化创建,不是没有法律法规,没有政策依据,而是我们工作严重滞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全覆盖是当务之急,是补齐功课。
三、推动两个全覆盖活动的工作机制。文件对推动两个全覆盖活动,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的要求,各地、各监管部门要将建立“一情况两清单”工作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贯穿始终,作为督办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本地、本行业强力推动,实现区域、领域全覆盖。
市安办将通过季度督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安办和市级监管部门进行检查督办,实行月通报和工作评比制度,并将市县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工作评级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通报至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安委会,并挂牌督办,实行“关笼子”管理。县安办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对乡镇、县级监管部门和企业督办指导力度,加强对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有序推进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各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管指导,对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不力的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