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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 735214093/2021-41611 文       号 : 咸应急发〔2021〕14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印发《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19日

机关各科室: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规定(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规定(试行)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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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规定

(试行)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更好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我局行政审批工作规定(试行)

一、基本原则

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定的行政审批条件,不得增加或减少前置条件。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为持续简证放权、优化审批服务,采取“一个口进、一个口出”的办法,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由政策法规科统一受理、统筹办理、统一出件。

二、审批事项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10个工作日);

2.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法定期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

3.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10个工作日);

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法定期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

5.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6个工作日);

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6个工作日);

7.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3个工作日);

8.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6个工作日);

9.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3个工作日);

10.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1个工作日)。

三、审批流程

行政审批工作分受理---审查---审批----批复(或发证)---归档五个环节有序进行。

受理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政策法规科对申请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受理

2审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相关业务科室

(一)资料审查:政策法规科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申报资料不完整或无效出具《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附件1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资料;对于申报资料符合法定要求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附件2同时告知业务科室,填写《行政许可事项资料移交清单》(附件3)及时向相关业务科室移交申报资料,明确专业审查时限等要求。如遇业务科室出差,由办公室保障递送。

专业审查:业务科室按行业要求和标准规定完成专业性审查;专业性审查包括现场核查和专业性资料审查(专业性资料指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的完整性、合法性等),填报《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专业审查表》(附件4

3审批

政策法规科根据《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专业审查表提出准予或不准予许可意见行政审批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形成《咸宁市应急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表》(附件5

4发证或批复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政策法规科统一制作安全生产相关许可证、书,并送达申请人。

5资料归档

资料随事流转”,科室之间相关资料移交,均填写《行政许可事项资料移交清单》(附件3各责任科室对本环节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政策法规科负责资料整理归档,做到一事一档,在审批工作完成个月内交局档案室。

附件1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你单位于日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资料收悉。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令第的规定,经审查,你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作如下补正: 

一、

二、

三、

四、

五、

现将你单位已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资料全部退还,请于材料补正齐全后重新申请。咨询电话:8256893

特此告知。

受理人签名

印 章

年 月 日

 文书一式,在受理时制作,一份送达申请单位,一份存档

附件2

XXXXXX申请受理通知

XXXX受字〔XXXXX


XXXXXXXX

你单位XXXXXXXX日提交的“XXXXXXXXXXXXXXXXX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核,该XXXXXXXX文件、资料符合《XXXXXXXX》(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XX号)有关规定,兹受理你单位提出XXXXXXXXXXX申请。

特此通知。

受理人:XXX     联系电话:8256893 

XXXXXXXX

附件3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许可事项资料移交清单

行政许可事项:

序号

材 料 名 称

材料页数

备 注

1




3




4




5




6




7




8




移交科室签名: 接收科室签名

年 月 日

 文书一式两份,在移交时制作,一份移交科室留存,一份接收科室备查业务科室承诺办结时限2天前完成专业性审查。

附件4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专业审查意见表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行政许可事项


业务科室意见

经审查,符合或不符合《 》等的规定,拟同意或不同意批复(或办证)。

年 月 日

行业分管领导意见

资料齐全、程序合规。根据形式审查和专业审查意见,拟同意(或不同意)批复(或办证)。

附件5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表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审批科意见

经复查资料齐全、程序合规。根据专业审查意见,拟同意(或不同意)批复(或办证)。

年 月 日

审批分管领导

意见

资料齐全、程序合规。根据形式审查和专业审查意见,拟同意(或不同意)批复(或办证)。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审批

意见

年 月 日

相关解读:解读《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规定(试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