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规定(试行)》
来       源 : 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解读《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规定(试行)》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目前我局行政审批存在流程复杂、办事效率低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现重新修订《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规定》。新规定按照“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要求,由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统筹办理、统一出件,确保申报资料不走回头路。
一、新的工作流程
新规定由窗口受理申请人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完成后及时将申报资料移交业务科室,业务科室按照行业要求和标准规定,不低于承诺办结时限2天前完成专业性审查,专业性审查完成后填报《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报行政审批首席代表批准,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许可决定,政策法规科将经行政审批首席代表批准的《审批表》扫描件发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收到《审批表》后,统一制作安全生产相关许可证、准予或不准予文书。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完成证照及文书制作后送达申请人。即办件已于2020年5月7日授权窗口直接办理。
二、焦点问题
第一,关于修改承诺办结时限的问题。根据咸宁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标先进城市进一步压减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的要求,将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87.65%,之前我局压缩到75%,被考核扣分。经与深圳、杭州、广州、南京4个先进城市政务服务“减时限”进行比对,结合我局办件量的大小,对我局1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进行修改如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由法定30个工作日办结,承诺10个工作日办结;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由法定45个工作日办结,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由法定30个工作日办结,承诺10个工作日办结;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法定45个工作日办结,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与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法定20个工作日办结,承诺6个工作日办结;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法定20个工作日办结,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
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由法定10个工作日内办结,承诺1个工作日办结。
办结时限指的是审批受理、形式审查、领导审批、证件办理的时间,不包括专业审查中的现场核查和企业整改的时限。
关于设立行政审批首席代表的问题。设立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可以解决申报资料走回头路的问题,减少审批环节。行政审批首席代表由局主要负责人授权确定。
关于证件盖章的问题。我局受省厅委托为非煤矿山企业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厅将盖好章的空白证件交我局保管使用。我局也可参照省厅做法,将盖好章的空白证件交窗口管理使用,由政策法规科负责监督窗口空白证件使用情况。
关于窗口人员配备的问题。目前制证程序比较复杂,要先在湖北省综合信息平台行政许可子栏目中录入企业信息制作二维码之后再在制证软件中录入企业信息制证。窗口两位同志年纪较大,对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软件操作不熟练,建议配备年轻同志到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