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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咸宁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来       源 : 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0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解读《咸宁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为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印发《咸宁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为更好理解和落实《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总工程师等“关键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主要对象,深入开展宣讲教育活动,推动矿山企业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法治观念、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重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是讲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两个至上”价值导向,强化“红线意识”政治要求,筑牢安全防线,提升安全意识。

二是讲政策法规,筑牢法制观念。深入宣讲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目标、要求和措施,增强矿山企业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意识,有效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本质性、根源性、系统性问题。

三是讲主体责任,强化本质安全。突出“关键人”职责和业务素质要求,结合事故警示教育,重点讲解《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及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讲清安全管理的底线和“高压线”,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入脑入心。

四是讲灾害治理,增强防灾能力。认真分析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重大事故隐患查处情况,剖析典型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及原因,以事故教训、隐患查处案例推动矿山重大灾害防治。

五是讲岗位规程,提升人员技能。着重宣讲“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要求和岗位安全“四知”,采取“现场讲、实操练、考核比”相结合的形式,营造“知岗位、学技术、钻业务”的浓厚氛围,提升全员技能水平。

三、实施步骤

202110月下旬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10月下旬至11月初)

(二)组织实施(11月初至12月中旬)

(三)总结报道(12月下旬)

四、组织方式

市应急管理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活动。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宣教活动实施方案,建立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关键人”花名册及参加教育培训基础台账,并根据责任分工选配教员、准备课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认清开展宣教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是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法治观念、增强责任意识的有力举措。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宣教活动实施方案,按要求选配好宣讲教员,制作通俗易懂、切合矿山实际的视频课件。

(三)创新活动方式。要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运用专题视频片和典型事故警示片进行教育,开展现场观摩,组织大讨论,针对近年来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和长期保证安全的矿山企业,从正反两个方面运用典型现身说法等方式。

(四)注重活动效果。要通过宣讲、交流、撰写心得体会和考试,提升宣讲活动效果,特别对近几年发生事故及存在重大隐患较多的矿山企业“关键人”进行重点关注,必要时组织“开小灶”单独培训,确保有效提升矿山企业“关键人”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咸宁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