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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防汛泵站及水电站使用电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08-15

  关于做好全市防汛泵站及水电站使用电

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国网咸宁供电公司在2015年5、6月份连续两次对全市防汛泵站及水电站安全用电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防汛泵站及水电站140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39条,下发整改通知书61份。普遍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无应急预案,未按规定配置双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安全教育培训缺失等问题和隐患。

丁小强市长、周勇副市长就全市防汛泵站及水电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尽快整治。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的批示精神,请各县、市、区安委会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督促本辖区防汛泵站和水电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一隐患一专班、一隐患一方案”和“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要求,尽快推进隐患整改,确保全市防汛泵站及水电站安全。市安办将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全市防汛泵站和水电站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请各县、市、区安办和市安委会有关部门于9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安办。

联系人:张公敏  电话:8260516

附件:国网咸宁供电公司防汛泵站及水电站检查隐患统计表。

  

  

  

2015年8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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